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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美乐之吻 第42节

  至于海伦娜,她激动地说:“这是什么?我从没听过殪崋这种音乐,你唱的时候,我简直喘不上气来,心也跳得很厉害。”
  “这是新式歌剧,我非常喜欢,所以特地学了,自娱自乐。”我不想被大家像看珍兽一样盯着,于是对海伦娜说:“我表演完了,下面轮到你。”
  “我?我擅长的事情有些无聊。”她不好意思地说。
  我们都欢呼起来,鼓励她表演。
  “好吧。”她先看向我,“安妮你说一个六位不重复的数字。”她又看向杰西卡,“你也说一个六位数。”
  我说:“123456。”
  杰西卡说:“614253。”
  “安妮你说的太简单了,不过好吧,这两个数字相乘是75833218368,相除是0.2009855873719786,相乘后的平方是……”
  我们所有的人都目瞪口呆地望着她,听那一连串数字连个停顿都没有的从她嘴里吐出来,虽然不知道她算的对不对,但不妨碍我们持续保持目瞪口呆。
  她算得越来越难,到最后自己摇了摇头说:“不行了,默算太难。”
  “老天,我连这两个数加起来都算不明白……”明妮小声说。
  海伦娜笑笑说:“这没什么,新生入学那天我只是太紧张了,才会把523乘873口算错了,被大家嘲笑,不过后来认识时间长了,我的同学们也很佩服我的。”
  杰西卡在我耳边说:“果然数学系的都不是人类吧……”
  我深有同感地点了点头。
  第47章 番外三
  入学晚宴那天,哈里斯指着长桌尽头说:“嘿,你们看,尾席有个女人。”
  “老天。”布朗特笑道,“他们竟然把女人招到法学院里来了。”
  “长得还不错嘛……”
  “是我喜欢的类型,不过最好再丰满点。”
  “像你的露丝那样?”
  “露丝早玩完了……”
  “我说你们,都安静点,院长来了。”
  克莱蒙勋爵出现后,大家肃然起立,我们的长桌也安静下来。
  我和哈里斯、布朗特几人从小就认识,从亚森私塾毕业后,又一同进入了圣安慕斯大学,不出意外,毕业后也会一同进入政界。
  我们当中布朗特的地位最高,不仅仅因为他父亲是外交部大臣,更因为贵族出身的他将继承一大片土地和几家遍布全国的矿产公司,将来他会像地方官一样管理着这一切,某些同学说不定还会成为他的员工。
  “说起来,你会加入那个秘社吧?”哈里斯问布朗特。
  “不一定,秘社成员的位置太紧俏了,哲学系里有钱有势的少爷太多,学长们未必看得上我。”布朗特说。
  “连你都没资格?”哈里斯有些惊讶。
  布朗特摇摇头:“机会渺茫。”
  秘社是流传在上层学生们口中的一个社团,听说两百年前,乔治五世还是王子时,曾就读圣安慕斯大学,他邀请了九个非富即贵的青年,组成了一个只有十人的秘密社团,而这个社团流传至今,每一任社长都会从新生中秘密挑选成员加入。
  而加入这个社团就等于有了顶层社会的通行证,他们在学校里是一个小团体,进入政界则会加入一个大团体,在这个团里中,他们共享资源,互相提携,形成一股秘密而强大的势力。
  像我家这种靠开纺织厂发财,只富裕了两代人的家族,是根本不可能被看在眼中的,也更不要妄想获得这种社团的邀请了。
  第二天开学,一踏进教室,哈里斯就兴冲冲地说:“瞧啊,那姑娘也来了,我去逗逗她。”
  “昨晚入学仪式上,你被学长们灌了那么多酒,还有力气逗女孩子?”有人调侃他。
  “一点酒而已,在漂亮姑娘面前不算障碍。”他兴冲冲地走到那女孩身边坐下,我们也只好跟过去,把那姑娘团团围住了。
  听说是个农村出来的姑娘,一交流果然又怯懦又好笑,她被我们包围着,紧张得直冒冷汗,还僵硬得像块石头。
  哈里斯为了逗她,故意当着教授的面朝她吹了口气,果然以古板著称的鲍威尔教授大发雷霆,那姑娘吓得脸色惨白,碧绿的大眼睛里噙着泪水,‘啪嗒’、‘啪嗒’落在课桌上,一整堂课都战战兢兢的,像头惊慌失措的小鹿。
  哈里斯可能也觉得自己玩过头了,下课后主动找她说话,她却一语不发地冲出了教室。
  “哎,脸皮真薄,完全开不起玩笑。”他笑着说。
  “别惹事了。”布朗特一脸严肃地警告哈里斯,“没看到鲍威尔教授的脸色吗?这些教授都是左派政党的,要是对你不满,完全可以开除你。”
  哈里斯摊摊手:“我知道了,不会再惹他。”
  “惹那姑娘也不行。”
  “有什么关系,又不是贵族大小姐。”
  “她不是大小姐,可也不是你玩弄过的女人,她跟你一样是这所大学的学生,而且是我们法学院招进来的第一个女生,你以为没有老师盯着她吗?惹出事情来,自然有人找你算账。”布朗特说。
  “好吧,惹不起,惹不起。”哈里斯又搂住我的肩膀说,“既然女学生惹不起,那不如去瞧瞧附近酒馆里的女招待,你去吗?杰米。”
  “我该去图书馆了。”我望了望窗外的时钟说。
  “才刚开学呢,你这家伙好认真啊。”
  我跟哈里斯和布朗特不同,他们都有祖传的土地,土地上有世世代代耕佣的佃户,将来取得律师证书,获得参政资格后,就可以在家乡参加选举,凭借声望直接获得政治资本,而我却只能从底层的秘书做起,所以过硬的知识储备是必须的。
  初春的校园有些冷清,在一个下着细雨的午后,我和哈里斯从击剑教室回到宿舍后,看到布朗特正独自立在窗前喝酒。
  外窗一片朦胧,水鸟飞过灰白的天空,布朗特望着窗外,有些魂不守舍。
  “你不是去骑马了吗?怎么一个人在这儿?”哈里斯问。
  布朗特捋捋自己杂乱的发丝,有些疲惫地坐下来,轻声说:“我没去,今早收到了一封信,所以去了别的地方。”
  “什么信?”我好奇地问。
  “你看看吧。”
  那是一张浅蓝色装饰着精美图文的信纸,封页有古典的红色滴蜡,印着一个特殊印记,信里只有短短几句话。
  “尊敬的布朗特·罗格尼斯先生:
  鉴于您优异的出身和资质,经全体秘社成员讨商讨决定,您获得了加入本社的资格,请于今天上午10点整,前往社团参加面试,逾期作废。——秘社社长”
  “老天,你加入了秘社。”哈里斯惊讶地说。
  布朗特一口气喝光了杯中的残酒,摇摇头:“我还在犹豫。”
  “有什么可犹豫的!”哈里斯兴奋地前倾身体:“这是多棒的机会啊,你为什么犹豫?”
  布朗特的视线缓缓扫过我和哈里斯,压低声音说:“我以前听说过一些不好的传闻,最初还以为是谣言,但今天却发现,空穴来风,未必无因。”
  窗外的雨越下越大,布朗特慢条斯理地讲述起了一件发生在秘社的传闻。
  “听说三年前,附近女校里一个女学生留下一封遗书后自杀了,因为她被骗进我们大学的秘社,被迫做了一些事情,自杀事件被报道出去后,某些人花了很大的力气才掩盖住。”
  “这是一项秘社传统,听闻是为了加强社员间联系,古时候的年轻贵族们会共同‘捕猎’一位年轻姑娘,并在事后给予姑娘丰厚的补偿,因为是‘捕猎’,所以需要一个会反抗的漂亮姑娘,因此不能是妓女。”
  我越听越愤怒,皱眉道:“这些疯子,居然还保留着这种肮脏下流的传统。”
  “秘社今年一共招纳了7个新人,我们参加面试时都戴着面具,互相看不到真容。主持会议的学长提到了一个人,他说今年进入法学院的女生就是‘捕猎目标’,成功把她骗入秘社,并让她宽衣解带的人,就是我们这个年级的级长,将来还会成为社长。”布朗特停顿了一下,看着我们说:“我认为他指的‘捕猎目标’就是我们的同学安妮·纳西斯小姐。”
  我对这个叫安妮的姑娘印象深刻,因为她是第一个通过考试进入法学院的女生,虽然出身低下,性格怯懦,但也不失为一个勤奋的人,至少我每次去图书馆都能看到她苦读的身影。只是她一天到晚躲着同学,不与任何人来往,所以很多时候大家都忽视了她。
  哈里斯皱眉道:“这也太大胆了,他们不怕惹出事吗?难道就不能找个妓女,非要找学校里的女同学?”
  “学长们当然考虑了三年前的影响,所以不准备冒险,只是‘骗’她宽衣解带而已,自始至终她都不会知道自己被许多人窥视了。”布朗特摇摇头说。
  “那姑娘整天素面朝天,一天到晚穿黑袍,还板着脸,活像圣地里的修女,更何况她说话做事还畏畏缩缩的,根本就是个没见过世面的乡下妞,就算五官挺漂亮,那种无聊的性格也让人生不出兴趣,真不明白秘社里的人为什么挑选她。”哈里斯好笑地说,“莫非那黑袍下的身材挺不错?”
  “荒唐!我们自小接受绅士教育,难道就培养出了一群无耻败类吗?”我愤怒地看向布朗特,“你要加入这种社团吗?我可不觉得这种肮脏的组织能有什么前途,你不要因此身败名裂就好了!”
  “这正是我犹豫的原因。”布朗特叹息道,“虽然我对他们反感至极,可也不能否认他们势力强大,如果我拒绝了他们的邀请,就相当于驳了他们的面子,也相当于被一个庞大的关系集团关在了门外,为将来考虑,我左右为难。”
  一时间,谁也没有说话,因为大家都知道布朗特纠结的事情没错。
  “你打算怎么做?”我问。
  “什么也不做。”布朗特抬起那双深蓝色的眼睛,长叹了口气说,“反正准备去‘诱骗’她的又不是我。”
  “这样也好,拒绝入社并非明智之举。”哈里斯说。
  “请你们保守秘密,我不希望流言是从我这里传出去的。”布朗特起身说,“好了,趁雨势渐小,我去瞧瞧我的马。”
  布朗特离开后,哈里斯问我:“杰米,你要去提醒那姑娘吗?”
  “难道我不该去吗?”
  “你是个正直的人,如果打算去提醒她,我并不意外。不过我觉得与其让她知道真相,结果闹得沸沸扬扬,还不如让她始终一无所知,这样她不会受到任何惊吓,而大家也都开心,不过最重要的是,她跟我们没有任何关系,你确定要为了她牺牲潜在的仕途关系吗?”
  我思虑许久后,沉默了下来,过了几天,我在图书馆看到了安妮·纳西斯,她坐在一张靠窗的书桌前埋头读书,桌上摆着一摞厚厚的法学书,她神情严肃认真,午后的阳光照在她的侧脸上,显得那双绿眼睛像水晶一样清澈透明。
  忽然,一个男人抱着一摞书坐在了她对面。
  我知道那个人,他是哲学系的新生,阿尔伯特·斯洛普,是我从没有接触过的,上流社会的顶层继承人。
  第48章 第四十四章
  “抱歉,我忘记带墨水了,可以借用您的吗?”
  我抬起头,发现不知什么时候,对面坐了一位金发蓝眼的先生,他五官深邃,面容俊美,金发梳理得一丝不苟,衣着也整洁体面。他面前摆着一摞书,似乎正忙于写论文,修长的手指间晃动着一只钢笔,表情有些无奈。
  “当然,您请用。”我把自己的墨水瓶推过去。
  “谢谢。”对方翘起嘴角,声音清冷而低沉,“我经常在图书馆见到你,你是新生吗?我是哲学系的新生,马修·霍普,你呢?”
  “我是安妮·纳西斯,法律系新生。”
  他眨眨眼睛,有些俏皮地说:“法律系吗?看来您不仅美貌还很聪慧呢。”
  我尴尬地笑了笑,低头看书。
  晌午的时候,一只有许多茧子的手把一个墨水瓶轻轻放在我面前,霍普先生弯腰靠近我,压低声音说:“非常感谢,做为回报,我请您用个午餐吧?我知道一家非常棒的餐馆。”
  “您客气了,请别放在心上。”我把视线移到书上,不再理睬他,摆出了拒绝聊天的姿态。
  以前我遇到过几次类似的邀约,从经验得知,你越是客气,对方就越是纠缠,最好的办法是明明白白地拒绝对方。
  “好吧,打扰您了。”他礼貌地道别,然后抱着书本离开了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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