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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色 第243节

  二、被告人伪造洗澡票数额较大
  目前《刑法》及司法解释并未对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予以明确规定。
  《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一款将‘伪造其他有价票证’的行为与倒卖车票的行为并列,所以辩护人认为,伪造其他有价票证的行为与倒卖车票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在某种程度上应该是相当的。因此可以参考关于倒卖车票的相关司法解释和伪造其他有价票证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法释[1999]17号)第一条规定,高价、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或者倒卖坐席、卧铺签字号及订购车票凭证,票面数额在五千元以上……,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倒卖车票情节严重”。
  最高检、公安部发布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二零零八年六月发布)第二十九条规定,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其他有价票证价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在案证据显示,本案被告人孙胜利伪造的洗澡票票面数额共计一万五千元,应认定为‘数额较大’。因此,被告人孙胜利的行为,应构成伪造有价票证罪。
  鉴于被告人孙胜利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具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属于初犯,辩护人建议对被告人孙胜利处以拘役五个月的处罚。完毕。”方轶道。
  之前方轶与检察员沟通案情时,双方在伪造有价票证罪上的意见是一致的,只是方轶认为孙胜利的行为不构成想象竞合。所以方轶认为有必要在伪造有价票证罪上下功夫,将问题分析透彻,向合议庭的诸位法官说明白。
  方轶相信,即便自己不提伪造有价票证罪的事,法官们也会往这方面想,因为检察员在相关起诉文件中已经提到了想象竞合犯的概念。
  另外,截止目前为止,孙胜利已经被羁押了三个多月,方轶建议对孙胜利处以拘役五个月的处罚,已经给了法院出具判决的时间。
  ……
  “……本案经合议庭评议已经形成判决意见。针对控辩双方的意见,结合本案争议的焦点,根据本案的事实和证据,本院评析如下:
  被告人孙胜利采取非法手段,伪造有价票证,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伪造有价票证罪。
  公诉机关指控孙胜利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适用法律错误,孙胜利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鉴于被告人孙胜利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具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孙胜利犯伪造有价票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审判长宣判道。
  虽然合议庭没有采纳方轶的量刑建议,但是采纳了方轶关于定罪的辩护意见,判了孙胜利一年缓刑。
  不用再在看守所蹲着,对于孙胜利来说是个大好事。只是他兜里没钱,罚金的事还得孙蓉蓉帮忙解决。但是孙蓉蓉觉得这钱出的值,哥哥的自由远比钱重要,虽然她哥哥是个不争气的玩意。
  开完庭后,孙蓉蓉一家请方轶和周颖在县城吃了顿饭,以示感谢。
  第520章 运气要是来了挡也挡不住
  次日一早,方轶刚走进办公室,桌上的电话响了,是隔壁的万可法打来的,请他过去喝茶。放下电话后,方轶一笑,胖老头是不是学成归来,要跟自己显摆茶艺呀!
  方轶走进主任办公室时,万可法正坐在茶桌旁专心致志的冲泡着茶水,听到脚步声传来,头也不抬的说道:“坐吧,尝尝我泡的茶水如何。”
  “嗯,先不说这茶水如何,您这手艺见长啊,一套动作如行云流水,比以前顺畅多了,只是……”方轶话说到一半停住了。
  “只是什么?”万可法抬起头好奇的看向方毅。
  “只是少了些美感,多了几分粗犷和豪迈。”方轶微笑道。
  “这就对了,我要别开天地自创一派,以后就叫豪放派。我是创派祖师,你要不要学一学?不收学费。”万可法哈哈大笑道。
  方轶怎么看,都觉得他的大笑后面没憋着好屁。当然了,屁就没有好的。
  “还是算了吧,我怕玩物丧志。”方轶摇了摇头道。
  “切!人嘛,总得有点爱好,只知道工作多无聊啊。”万可法自顾自的说道,边说边摆弄手中的茶杯。
  “您要是没有别的事,我就回去了哈。”方轶见胖老头不说正题,做出了准备起身离开的姿势。
  “你回去有事?坐下聊会儿。”万可法看向方轶,微笑道。
  “我得盯着业务群,看看有没有合适的案子。现在都八月底了,我得努力创收啊。”方轶道。
  “算了吧,那些小案子能赚几个钱。我给你介绍个短平快的大活儿,你接不接?”万可法不屑一顾的问道。
  “啥活儿?”方轶又坐了回来,问道。
  “好活儿,昨天老华请咱们参加一个案件研讨会,有钱拿的那种,不是免费那种。”万可法说完看着方轶的反应。
  “多少钱?”方轶立刻瞪大了眼睛,放着精光。
  “你这德行跟我当年一般无二,嘿嘿……”万可法笑的很猥琐。
  “看您这话说的,既然有钱拿自然得问问多少钱了。什么案子?”方轶说完,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水。
  “其实也不是什么大案子,正主是个开养猪场的,前些年行情不错赚了不少钱,属于暴发户那一类的。养猪场老板他爸爸与老华是高中同学,又都是一个地方的,所以关系不错。
  据说养猪场老板因为生产有毒有害食品被抓起来了,案子的相关情况在我邮箱里,我还没仔细看,明天下午在咱们楼上会议室召开研讨会。
  参加研讨会的有擅长刑事的律师、法学教授还有退休的法官,都是老华找的人。一共七个人,一人五万元。怎么样,干不干?”万可法问道。
  “不用出书面法律意见?”方轶问道。
  “我跟老华说了,不出纸面文件,如果需要纸面文件单独付费。”万可法道。
  “行,我干。”方轶道。
  “好,我一会儿把案件材料转发给你,你好好研究下,明天早上咱们碰下。”万可法微笑道。
  出了主任办公室,方轶脑瓜一转,胖老头不会是懒得准备发言,把活儿甩给自己吧!不过这也挺好,碰到赚钱的机会胖老头能想着自己这已经很不错了,跟胖老头探讨下案情,听听前辈的意见,机会难得。
  拿人钱财就得认真准备,不研究案情只想着拿钱糊弄人肯定不成,开研讨会在场的都是圈里的人,一听就知道谁在糊弄,即便大家嘴上不说,心里也会骂人,所以方轶打算加个班好好准备下。
  次日下午的时候,炙热的阳光渐渐变得柔和,眼看着太阳即将爬下树梢,方轶跟着万可法走入了会议室。
  会议室内,除华连成律师外,坐着五个人,其中四位头发花白,一位黑发。黑发那位,方轶不用看正脸,一看那地方支援中央的发型,就知道是华连成团队的赵律师。
  剩下四位花白头发的老者,有三位方轶看着眼熟,其中两位好像在之前的研讨会上见过,应该是某大学的法学院教授,另外一位是同行。剩下的那位坐在那里气势很足,一看就知道是体系内出来的,方轶没见过。
  “感谢大家来参加本次案件研讨会,在会议开始前我先向大家介绍下相关情况,本人受天蓬养殖场的委托主持本次研讨会,就天蓬养殖场法定代表人张万田的案子开展研讨,希望大家能畅所欲言。
  下面由我们律所的赵律师向大家介绍下基本案情。”华连成说完后,会议室内的投影仪亮了起来。
  “我是万华联合律师事务所的赵华律师,现在我向大家介绍下基本案情……”赵律师走到了前面,手持激光笔,说了起来。
  天蓬养殖场是本市下面县里的一家中型养猪场,拥有四百头左右的养殖规模,在县里算是个大企业。
  说起天蓬养殖场的老板张万田,也算是个励志人物。
  他初中毕业后,一直在外打工,后来突然醒悟过来,自己给老板打工,不管多辛苦老板都会视而不见。如果赶上黑心的老板,自己越能干,老板会赚的越多,而自己只能为了那一点加班费拼命,就像是生产队里戴着嚼子的驴,只知道一个劲的绕着磨盘拉磨,眼睁睁的看着拿鞭子的人越来越富,而自己却越来越累,永远为了糊口而拼尽全力。
  于是他在二十六岁那年做了一个决定,他要做人上人,辞职回老家养猪。当时他怀揣着省吃俭用攒下的五千多元回到了老家,在自家院子里搭猪圈养猪。
  干了没两年,赶上猪价大涨,他小赚了一笔。尝到甜头的张万田开始在自家地里建猪场,从三十头一直养到了近百头猪。后来县里修公路,占了他的猪场。得到补偿款后,他承包了村里的一片荒山,在山脚下建了一个新猪场,生意越来越红火,日进斗金。
  村里人都说他发财是因为他家祖坟建的好,但是张万田明白其实是他赶上了,时运所致。
  之前上面有政策,支持村里人搞养殖,周围村里有不少人养猪,确实有人赚到了钱,但是一场猪瘟下来,十里八乡养的猪死的死,处理的处理,赚的钱赔了个底掉。从此以后,养猪的人少了很多。
  他正是看到了村里的情况,认定物极必反,用不了几年猪价一定会涨上去,所以才养猪的,一个人的运气要是来了挡也挡不住,他蒙对了!
  第521章 瘦肉精
  有句话叫“男人有钱就会变坏,女人变坏就会有钱”,多金的张老板开始膨胀,别墅、豪车、小三四五全都买了,大会小会的表扬发奖状,头上的光环一圈接一圈。后来市场上的猪价下调,天蓬养殖场生意不好做,猪场的生猪存栏太多卖不上价,人吃马喂的再这么下去天蓬养殖场的资金就会出现问题。
  为了提高生猪的瘦肉率增加猪场的收入,张万田偷偷采购了两公斤的盐酸克仑特罗,也就是我们俗称的“瘦肉精”。
  张万田养猪多年自然知道瘦肉精是国家明文禁止使用的养殖添加剂,但为了提高自家猪场生猪的瘦肉率,他还是偷偷给猪场里的一百多头生猪的饲料里添加了瘦肉精。
  半个月后,张万田将其中五十头生猪销售给了前来收猪的李泉。后李泉将生猪销售给了附近几个县的屠宰户。
  没过多久,附近几个县里的很多老百姓开始出现不同程度的头痛、头昏、肌肉抽搐、呼吸急促、呕吐等中毒症状,一时间县医院里挤满了病人。
  县里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惊动了上面,上面立刻成立了调查组,对中毒事件开始进行调查。
  经医院诊断,县医院内老百姓的症状均系食物中毒所致。查来查去,公安部门发现所有出现中毒症状的老百姓均食用过猪肉。后来公安部门顺藤摸瓜,找到了天蓬养殖场。
  经省饲料监察所采样检验,张万田存栏的生猪的尿样中均含有盐酸克仑特罗,呈阳性。
  紧跟着公安部门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逮捕了张万田,随后将案件移送到了检察院。
  张万田的媳妇,天蓬养殖场的老板娘见自家老公被抓,心急如焚,找了几个律师咨询,咨询的结果五花八门,搞的她晕头转向。
  万般无奈之下她找到了华连成,请他出面邀请些专家对自家老公的案子进行研讨,看看到底会不会被判刑,会被判几年。
  “这就是全部案情,前两天,我们已经将案卷材料发到了各位的邮箱里,想必大家已经看过了,现在请大家对本案进行发言,各抒己见。”华连成道。
  “我先抛砖引玉,说下我的意见。”赵律师清了清嗓子道:“我拿到案卷后,对‘瘦肉精’是否属于食品原料进行了查询。
  根据我查询的结果,‘瘦肉精’在医学上称盐酸克伦特罗,属于β-肾上腺素兴奋剂,是用于治疗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和肺气肿等疾病的人用药品,不属于食品范畴,属于非食品原料。”
  “嗯,我也问了下医学方面的朋友,查了下文献,如果将‘瘦肉精’当作饲料添加剂饲养生猪,会在猪体内形成残留,其中肝脏、肺部、眼球、肾脏中残留量较高。
  带有瘦肉精的肉制品被人食用后,会出现中毒的迹象,最典型的症状就是肌肉震颤、心悸、头痛、目眩、恶心、呕吐、发烧、战栗等,甚至会导致死亡。因此,‘瘦肉精’属于有毒的非食品原料。
  所以在猪饲料中添加瘦肉精是被严令禁止的。在这一点上,想必大家没有什么争议。”一位学院气很足的白发老者跟着发言道。
  通过他的桌签,方轶知道他是本地某大学的法学教授,叫周连升。
  他发言后,众人纷纷表态,在瘦肉精的问题上大家的意见是一致的。
  “既然瘦肉精的问题已经解决了。我说说我的意见,我觉得公安部门和检察院指控张万田的罪名可能存在问题。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那么猪场里的生猪算不算食品,如果不算食品,那么张万田的行为就构不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为此,我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该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是指一切食品的生产(不包括种植业和养殖业)、采集、收购、加工、贮存、运输、陈列、供应、销售等活动。
  根据上述规定,猪场属于养殖业,猪场内养生猪应不属于食品生产经营。既然不属于食品生产经营,那么张万田的行为自然构不成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这是我对本案的看法,不知道大家怎么看。”桌签上的名字为周启明的老者精神抖索的说道。他是另外一所大学法学院的教授。
  “嗯,我同意周教授的意见。养猪场饲养肉猪不应当属于生产食品,肉猪是食品原料而不是食品,只有猪肉才是食品。”挨着周教授的一位五十多岁的圆脸老者点头道。
  他叫李翔瑞,是市里法学会的成员,另外一家中型律所的合伙人。
  李翔瑞这个人方轶是有一点印象的,经常出现在电视的普法节目里,很有名气。圈里人对他的评价是“嘴上有一套”,可以理解为忽悠,嘴上说的貌似“很专业”,但实际上专业水平一般般,平时根本就不怎么办案子。现今法律圈里这样的人很吃香,老老实实办案子的律师反而没多少客户。
  “我认为李律师的观点值得商榷。若以此推理,生猪肉不应该是食品,只有煮熟的猪肉才是食品。这种观点未免太过于机械。”万可法不咸不淡说道。
  他看不上李翔瑞,更不认可他的意见。
  “嗯,我支持万律师的观点。
  从现实来看,市场上出售的活鱼、采摘园里采摘的各类水果,以及从地里采摘的蔬菜,对于老百姓来说都属于食品。从一个普通人的角度去看,这些东西也都是入口的食品,没有人会否认这一点。
  生猪不属于食品的观点,不仅不符合一般人的观念,而且会使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由于对行政法律的错误理解、适用而无所适从。”一直没有说话的那位气势很足的老者突然说道。
  方轶特意看了一眼他面前的标签,他是万华联合律师事务所的特聘专家,高院退休法官,叫邢天正。不得不说这名字跟他的气质很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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