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夜书吧>书库>都市>律师本色> 律师本色 第171节

律师本色 第171节

  “最好您去接一趟,时间不等人啊!”韩二爷道。
  “黄律师,麻烦您了!”韩总也附和道。
  “瞧您说的,这不叫事。我马上就去。”黄援朝屁颠屁颠的冲着奥迪a8跑去。
  要说黄援朝的速度还真不是吹的,大约四十分钟左右,奥迪a8屁股后面带着一溜尘土,开了回来,随后黄援朝带着一位四十多岁女人进了院。
  黄援朝将带来的女人引荐给韩二爷后,跟没事人一样,与方轶和马义站在灵堂前。
  村里的白事程序还真是多,院子里挤满了人,连院墙上都趴着人,都是来听哭活儿的,仿佛院中不是在办白事,而是在开演唱会一般。
  黄援朝媳妇的表侄女还真不怯场,坐在灵堂内的棺材前,先来了一顿道白:
  一呀啊一住香香烟升九天,大门挂纸钱二门挂白帆,老妈妈归天去女儿唱段哭七关。
  紧跟着她开嗓唱了起来:一呀啊一住香香烟升九天,大门挂纸钱二门挂白帆,妈妈归天去呀啊女儿跪下边,为给您老免去灾难,跪在灵前哭七关,哭呀吗哭七关哪啊哭到了一七关;一七关是望乡关……
  老黄媳妇的表侄女声情并茂,那小表情拿捏的恰到好处,一看就是经常干哭活的老手。
  一曲哭七关,看的周围村里的乡亲们无比动容,有感情丰富的,甚至跟着抹起了眼泪。
  方轶扫了眼众人的表情,看来老黄媳妇的表侄女唱的很成功。一旁的黄援朝虽然表情悲痛万分,但是方轶从他的眼神中却发现了一丝不易察觉的得意之色。
  第382章 盗窃个电瓶怎么就成抢劫罪了?
  晚上回到宾馆后,马义将老黄拉进了方轶的房间,开始“严刑拷问”。
  “老黄,老实交代,那个唱哭活的是不是你安排的?”马义盯着黄援朝问道。
  “当然啦,那是我媳妇的表侄女……”黄援朝嘴上说的硬,眼神中却闪过一丝狡猾。
  “别扯那没用的表侄女。别人信不信我不知道,反正我不信。说实话。”马义不听他那套,继续逼问道。
  “好吧!我承认,人是我安排的。”黄援朝一笑道:“别的律所又出人,又出力的。咱来的晚,不占优势,所以我就想出了这个点子。这年头想赚钱,不使点手段那行啊!”
  “嗯,老黄说的不假,这年头老实人赚不到钱。老黄,你请这位干哭活儿的花了不少钱吧?”方轶道。
  “那肯定啊!”黄援朝道。
  “别啃腚,屁股多脏啊!啃啃啃的,也不怕啃出一嘴屎来,说数!”马义开玩笑道。
  “之前韩家请的那位干哭活儿的我没让她去,给了双份的钱。后来我请这位在当地很有名,干了十来年了,我出了五千多才请动,再加上吃喝和住宾馆的钱。两个干哭活的,全加上,一共花了一万多。”黄援朝心疼道。
  “效果怎么样?韩总有没有吐口?”方轶问道。
  “咱们吃完饭后,韩总把我叫住了,你才他跟我说了什么?”黄援朝神秘兮兮道。
  “说了什么?不会是让你现在打印合同签字盖章吧?”马义瞪大眼睛道。
  “切!他给我请人的钱,我没要。后来他让我等他电话。”黄援朝得意道。
  “听这意思问题不大!该做的事都做了,咱们可以踏踏实实的回去了。”方轶听完,长出一口气。总算这一趟没白跑。
  次日一早,三人打车去了火车站,一脸轻松的蹬上了回去的火车。
  眼看着就要到九月了,学校开学在即,方安志野了一夏天,也该收收心了方轶开车回到老家将儿子方安志接回了市里。
  最近公司一直在拆了东墙补西墙,曹晓慧整天提心吊胆的,吃不好睡不香,整个人都瘦了一圈。在公司里她还得硬撑着,强颜欢笑,碰到老客户或者同事问起来,她只能说最近减肥。被问起减肥秘方,她只能报以微笑:保密!
  其实她哪有什么减肥秘方,不过是愁的没胃口,吃不下饭而已!
  方轶见她身形消瘦,精神不是太好,本想问一问她的近况,但见她一脸的冷傲,最后还是没有开口。既然已经走上了两条不同的路,又何必相互打扰!
  这一天,方轶盯着业务群,终于在月尾的倒数第二天领到了一个二审的刑事案子,这是个抢劫案,律师费二万元。
  次日上午,九点半,抢劫案被告人沈虎的父亲来到了万华联合律师事务所。
  方轶走进会议室时,一位五短身材,四十多岁的圆脸男人,正坐在里面,双手交叉搭在桌上,眼神有些发愣,不知道在想什么。
  “您好,我是方轶律师,您儿子的案子由我来承办。”方轶走进会议室,坐下后说道。
  “您好,方律师。我叫沈贵林,是沈虎的父亲。”沈贵林起身与方轶握手道。
  “沈先生,我看过之前的接案笔录,记录的案件情况不是太清晰,您是否知道案件的细节?”方轶问道。
  “细节我还真不知道,当时我正在上班,结果公安部门给我打电话,说我儿子因为抢劫被抓了。
  后来我请律师去会见,律师告诉我,我儿子是在火车站旁边的停车场内,偷电动车电瓶时被抓的。
  后来法院判我儿子构成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还罚了三千元。我觉得处罚太重了。
  一个电动自行车电瓶才一百多块钱,而且我已经赔偿被害人了!咋还判这么重啊!”沈贵林一脸的无助,说道。
  “您怎么知道的电动自行车电瓶价值一百多元?”方轶问道。
  “我是听律师说的,公安部门确认的价格。”沈贵林道。
  “您儿子去偷电动自行车电瓶,怎么又成抢劫罪了?”方轶问道。
  “据律师说我儿子在偷电瓶的过程中被保安发现了,然后我儿子把保安给打了,是在逃跑过程中被巡逻的警察抓获的。”沈贵林解释道。
  “嗯,我明白了。您儿子属于由盗窃转化为抢劫罪。按照您刚才所说,一个电动自行车电瓶一百多元,如果没有发生后面打保安的事,恐怕也就是拘留几天,就出来了,很可能构不成犯罪。”方轶道。
  “转化抢劫罪?什么意思?就因为打保安就构成抢劫罪了?”沈贵林疑惑的问道。
  “我给您解释下哈,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一般盗窃公私财物的,只有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盗窃罪。
  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零一三年四月四日起施行)第一条之规定,盗窃‘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为一千元至三千元。
  也就是说只有盗窃金额或者财产价值达到一千元以上时,才构成盗窃罪。如果您儿子不打伤保安,是根本构不成盗窃罪的,因为盗窃的电动车电瓶价值比较低,不够立案标准。”方轶解释道。
  “那……我儿子也没把保安打怎么样啊,据说只是轻微伤。怎么就转化成抢劫了呢?”沈贵林问道。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05]8号,俗称‘两抢意见’)第五条之规定,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未达到“数额较大”,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致人轻微伤以上后果的,可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您刚才也说了,被您儿子打的保安是轻微伤,所以沈虎由盗窃转化为了抢劫罪。”方轶解释道。
  “要是按照您的说法,我儿子沈虎肯定是构成抢劫罪了,那这案子还有希望吗?”沈贵林神情紧张道。
  第383章 见财起意
  沈贵林听方轶说完,觉得眼前的中年男律师确实比之前自己请的那位律师专业,解释的也很清楚,但是他的心却凉了半截,感觉儿子的案子二审悬了,甚至有了打消委托的念头。
  “我看了一审的判决书,一审法院没提您儿子是属于犯罪既遂还是未遂,一审法院应该是统一按照既遂处理的,所以这案子还是有机会的。”方轶道。
  “未遂和既遂是啥意思?”沈贵林一脸迷茫的问道。
  方轶说的好多专业词汇,他都是第一次听到,感觉就跟听天书似得,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简单说,就是您儿子最后拿走电动车的电瓶没有,拿走了就是既遂,没拿走就是未遂。”方轶想了想道。
  对于沈贵林的疑问,方轶只能用最简单,最直白,最不法言法语的方式回答,因为只有这样沈贵林才能听懂。
  方轶知道,很多律师在与当事人沟通时,喜欢故弄玄虚,说一些法言法语,让当事人感觉很专业、很高深的样子,其实对于当事人来说,律师的解答如同鸡同鸭讲,双方根本就不在一个频道上,浪费了半天时间,搞的当事人晕头转向。
  其实这样的沟通效率很低,方轶是很抵触这样与当事人交流的,律师遇到的当事人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有圈内人,也有仅仅上过几天“扫盲班”的老年人。
  在方轶看来,进行有效沟通的最好的办法,就是用对方能听懂的语言解答对方提出的问题,即便说大白话也无所谓,因为一切的目标是让当事人听得懂,听得明白,只有这样才能做到花费最少的沟通成本,达到最佳的沟通效果。
  说的直白点,就是律师要见什么人说什么话,这绝对不是贬义,反而说明律师很有沟通技巧,能与各种当事人同频。
  “我儿子绝对没拿走电动自行车的电瓶。法院判决书上也有写。”沈贵林听明白了方轶的意思后,急忙道。
  “所以我说您儿子二审有希望,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我可以为沈虎做罪轻辩护。”方轶道。
  “那我儿子会被判几年?”沈贵林问道。
  “这个我不好说,但是如果辩护成功,一定会比现在的刑期短。但是您儿子构成抢劫罪,这是改不了的。”方轶道。
  “嗯,我明白了。少蹲几年算几年吧!谁叫他自己不争气,去偷人家呢。方律师,我儿子就靠您了。”沈贵林道。
  “嗯,我会尽全力的。委托手续上的签字和手印都是您的吧?”方轶问道。这是他的习惯,只要不是当着他面签的委托手续,他都会问上一嘴。
  刑事案子不比民事案子,风险大,委托手续是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依据,马虎不得,曾经就有律师在刑事案件的委托手续签字上栽过跟头,这都是同行们血和泪换来的经验。
  “是我签的,手印也是我按的。”沈贵林确认道。
  送走沈贵林后,方轶开始约看守所和法院的时间,他要去会见沈虎,然后在去法院阅卷,核实案情,当事人怎么说只是他的一面之词,不可全信,更不能被误导。
  隔日的早上,方轶去了看守所,沈虎人如其名,长得虎头虎脑的,身体很壮实,二十郎当岁,跟他父亲沈贵林一样也是五短身材,手指头跟小棒槌似得。
  “沈虎,你把案发当时的情况说下,说的越细越好。”方轶拿起笔,说道。
  “嗯,我当天晚上跟一帮朋友吃饭,吃完饭后,我发现电动自行车的电瓶快没电了……”沈虎将当晚的案发经过讲述了一遍。
  当晚,沈虎骑了一段路后,发现电瓶快没电了,放眼四望,看到火车站旁边的自行车停车场,他记得那里有个可以冲电瓶的地方,于是便推着电动车过去充电。
  在冲电的过程中,他见周围没什么人看着,见周围一辆辆电动自行车,便打起了歪主意。
  他的电动自行车已经买了好几年了,电瓶老化,骑不了多久就得充电,他看到周围有新的电动自行车,就想乘人不备,偷一个电瓶换到自己的电动车上。
  他在停车场转了一圈,看中了一辆跟自己电动自行车一样的电动车的电瓶,此时夜已经深了,路上人比较少,来停车场骑车的人也少了。
  电瓶充满电后,他骑车去了附近的朋友家,借来了工具,再次来到停车场开始拆卸电瓶。就在他费力将电瓶取下准备放到自己的电动车脚踏板上,逃走之际。一名保安,拎着橡胶棍和对讲机大喊着冲了过来。
  原来停车场内是有监控的,刚才值班的保安一直在玩游戏,没看监控,就在沈虎即将成功之际,保安手机没电了,不得不停止游戏,抬头一扫监控,立刻发现了沈虎,于是情急之下,保安提着对讲机和橡胶棒冲了出来。
  沈虎见势不妙,骑车就跑,但是保安卡在出口处不放,沈虎挨了一橡胶棒,电动车倒地,他与保安打在一起。
  沈虎年轻体壮,情急之下一脚将保安踹倒,电动自行车也不要了,转身就跑。结果刚跑到不远处,便被闻讯而来的巡逻队抓住了。
  “哎!我当时喝了点酒,见财起意,脑袋一热就去偷了,早知道有今日,我就老老实实的被保安训一顿,说不定买两条烟就没事了。”沈虎一脸的后悔道。
  “你以前有没有被处理过?我的意思是被判刑。”方轶问道。
  “没有。我长这么大,头一次进来。这地方没事谁愿意来啊!整天关在屋里,被人盯着,跟三孙子似得,一点自由没有。”沈虎懊悔的说道。
  “你偷得电瓶值多少钱?你知道吗?”方轶问道。
  “知道,警察告诉我了,价值一百五十元。”沈虎道。
  “你逃走时,电瓶在什么地方?”方轶问道。
  “在我自行车的脚踏板上,当时我只顾着逃走,电动自行车和我偷的电瓶都扔在停车场了。我是翻围栏逃出去的。”沈虎道。
  “嗯,有什么需要对你父亲说的吗?我可以转告你父亲。”方轶道。
  沈虎眼神闪动,犹豫了片刻道:“没有!”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