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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他

  「徐小春,我们分手吧。」
  十分鐘前,叹了一口气说完这句话,而正式成为我前任的男人瀟洒离开。
  我透过咖啡厅的落地窗,瞥见外头灰濛濛的天色,心想,该不会是要下雨了吧?
  果不其然,不久,一大片乌云笼罩上空,雨水瞬间唏哩哗啦,倾盆而下。
  老天爷是不是在针对一个刚被甩的女人,觉得就该搭配这样阴鬱的天气,才足够应景呢?
  我记得,狗血电视剧或悲情的小说桥段里,也都是这么安排的。
  搞得好像若是在一个阳光普照的大晴天里,有情人多半就都能终成眷属似的。
  我喝了一口已经彻底凉掉的美式咖啡,那酸涩的苦感,蔓延在舌尖扩散开来令我皱眉,赶紧把杯子给稍微推远一些。
  搁置在旁的手机,萤幕因为跳出社群软体的私讯通知而忽然亮起,我点开app,并未急着读取讯息,反倒被第一则映入眼帘的贴文吸引。
  然后,在那捧着一座闪闪发亮的新奖杯,笑得十分敷衍,长相却非常赏心悦目的男人照片上,迅速点了两下,送出一颗按讚的爱心。
  依我了解,这则贴文肯定不是他本人发的,一定又出自那古道热肠到偶尔还挺鸡婆的经纪人。
  我透过萤幕,以指尖在照片中他的脸上画了几圈,忍不住想「我和他之间」究竟是在哪个环节出错了呢?
  或者该说是——我。
  是因为多年来,我以青梅的身份,享受了身为他女友才能拥有的权利,所以我们才会变成这样的吗?
  在别人还为了能和暗恋的人同饮一罐水而感到窃喜害羞时,这对从小习惯共食的我们而言,根本不算什么;在经痛到不行,连获得暗恋的人一句关心都还需要祈祷能被对方注意到时,他却把外套系在我的腰间,一路毫无怨言地背着我回家;每当因为患得患失想哭,怕被暗恋的人觉得莫名其妙时,我却能随便找个理由,强迫讨厌吃酸的他陪我吃柠檬发洩,让他跟我一样被酸到眼眶鼻子通红。
  若真要细数过往的种种,还有很多呢……
  毕竟,十几年的岁月,对年仅二十岁的我们而言,已经是一段颇具份量的时光了。
  然而,我却始终站在这个,离走进他心里差一步之遥、跨不过去的位置,停滞不前。
  恍惚间想起,哪位前任曾经和我说过:「徐小春,你心里藏着一个无论如何挖掘,都无法一探究竟的祕密,而它也是阻碍我们感情发展的问题所在,这对我而言,是非常不公平的。」
  其实,他说的没错。
  我有一个很喜欢、很喜欢的人。
  而暗恋他这件事,就是埋藏在我心中……
  最深的祕密。
  点开私讯,好友的讯息跃入眼底——
  「其实所谓单恋,不过是:你固执到无可救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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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宝们,情人节快乐呀~~~」by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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