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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up主又在秀恩爱_分卷阅读_15

  “你中午去哪儿吃了?”
  “第一食堂。”
  结果,最后还是只有我一个人能看到这家伙儿身上稍微有点可爱的地方吗。这么想着,沈澄不由侧头看向洛云川,于是恰恰好,四目相对,两个人都愣了一下。
  也许……这样也还不错,就当是我一人独享的风景,沈澄如此这般自我安慰。他心里有一个想法,于是直白地开口道:“洛云川,明天要一起吃饭吗。”
  “诶!”洛云川笑眯眯道:“其实我平常都吃外卖的,食堂的饭很难吃。”
  ‘嗯,那就算了。’沈澄刚准备这么说,洛云川却微微扬起下颌,有几分骄傲地道:“不过,既然是你约我,我也可以勉为其难陪你吃啦。”
  不,其实你不用勉为其难也没关系。沈澄很想这么说,但不知为何,他觉得如果真的说出口,这家伙儿说不定会生气。奇怪,他好像越来越能摸清幼稚鬼的脾气了。
  “是嘛,那多谢你了,幼稚鬼。”
  嘴巴上说着食堂饭很难吃的洛云川,身体很诚实地凑过来,兴奋道:“那咱们明天去哪儿吃啊。”
  “这种事情,明天再想。”
  “先想好不行吗?”
  “也行,不过我要先整理上午的笔记。”
  “那我来想吧,我比较闲。”
  “……嗯,交给你了。”
  “啊,对了。今天中午叫外卖送了一瓶牛奶,我不喜欢喝牛奶,给你吧。看你瘦的跟竹竿子似的,多喝点牛奶还有机会长壮一点。”
  翻到牛奶底部的价格标签,沈澄无语道:“你点的什么外卖,那么贵的牛奶白送?”
  忘记撕掉标签的洛云川内心慌得一批,转开视线,维持表面的云淡风轻,道:“唔,那个老板可能不会做生意吧。我是真的讨厌喝牛奶哦,你不喝的话只好扔掉了。不过,想一想那头辛苦产奶的牛,你不会愧疚?”
  沈澄:“……”
  白发的白云君V:今天下午,我的任务就是想一想,明天和小哥哥去哪儿吃饭!
  粉丝A:这种问题要想一个下午??你的脑袋真空啊。
  已入小哥哥粉籍:快告诉我,谁约的谁!
  第12章 唱给你听
  食堂的饭是什么味道呢?如果光是用看的,洛云川会告诉你,是望一眼就会让人想要减肥的大礼包,蜡烛雕出来的白米饭,稻草揉成的馅饼,涂了一层油膜的肉以及蔫儿不拉几的蔬菜。踩着一条能感觉出敷衍却又无法继续深究太多的底线,让学生们无可奈何。
  那么如果用尝的呢?
  操场上,一白一黑两个少年正在遛弯儿。他二人已绕着操场走了五、六圈,肠胃的饱胀感就像吸足了水的海绵,在水分蒸干前涨得人难受。沈澄无语道:“早知道吃不完的话,就不要买那么多!”
  “可是,很好吃呀。”洛云川认真地回答。是远超他期望之外的好吃!沈澄买的发糕,咬一口,像含住了敦实的棉花,白面在口腔里被转化成淡而甜的糖,明明看起来一无是处却好吃到让舌尖留恋不已。还有沈澄打的番茄蛋花汤,尝起来竟然不像是速食汤包泡出来的垃圾食品,浓郁的番茄味扩散入香喷喷的蛋花汤里。唉,总觉得沈澄手里的东西都比他自己的好吃,连沈澄帮他打的糖醋里脊都格外出挑。
  沈澄给他打了四块钱的糖醋里脊,洛云川觉得不够吃,又去打了八块钱的,结果吃不完。沈澄说扔掉太浪费了,洛云川心里挺不以为意的,他浪费的东西多了去,这还不到十块钱的糖醋里脊都排不上号,嘴上随意敷衍道,不扔也行,你帮我分担点呗。
  没想到,沈澄真的愿意和他一起吃。洛云川突然就不太想扔了,那么好吃的糖醋里脊扔了也怪可惜的,它的价值肯定不值八块钱。两个人排排坐,苦战那八块钱的里脊,惨胜的代价就是撑得不行,只好一起跑去一遍又一遍地践踏操场。
  胃饱饱的,心脏却也满满的。从沈澄那里偷来的一口发糕仿佛从胃部徐徐飘起,在心口嘭地一下膨开。没有风的操场上,洛云川自顾自地左右摇摆,像幻想自己活在风中的小草。鼓鼓囊囊的好心情使他头重脚轻,明明没有喝酒,神智却微微熏醉。
  肚子有点胀,沈澄走了两步,忽然往上蹦了两下,仿佛想甩掉胃里的积食。走在他旁边的洛云川噗嗤笑出声,伸手比划两人的头顶,道:“小竹竿儿跳起来和我一般高。”
  “……到底是因为谁才会变成现在这样。”竟然还有心情嘲笑别人的身高。洛云川跑去打菜的时候沈澄再三问他,确定自己能吃完嘛,白发的笨蛋笑着打包票说不要小看他的胃,结果现在两个人的胃都超负荷了。沈澄道:“你连自己的食量都摸不清吗。”
  “不怪我啊!食堂的饭和外面的增益效果根本不一样。如果外面的一碗米饭能加20点饱腹度,食堂的一碗饭至少能加40点,用得一定是传奇级别的米。”
  两只手插在裤子口袋,沈澄仰头看悠蓝的天空,两三朵白云悄悄尾随他们身后。这场散步完全在沈澄的日程安排之外,同时却也是洛云川生活里突然闪现的小惊喜,而这一切都恰恰好。
  沈澄道:“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你不打游戏的嘛。”洛云川老早就好奇了,沈澄作息规律,日常行程中除了学习就是吃和睡,再不然就是看书,也没见他用过手机、耳机之类的东西,仿佛完全脱离了电子产品。
  “不打。”
  “喜欢听歌吗?”
  “偶尔听。”
  “听过这个嘛?”洛云川低声唱起歌,是一首他很喜欢的轻快英语歌。听了很多遍,哪怕不懂英语,歌词却硬生生背了下来。此时此刻,他的心情自动生成出曲调,于是这首歌浮现于脑海。迫切地,洛云川想把这份心情唱给沈澄听。
  “没有听过。”但歌词很有意思,洛云川唱得也很好。沈澄不吝啬地夸奖道:“你的发音很标准,好听。”
  “诶?真的嘛!”洛云川道:“我对英语一窍不通。”
  “骗人的吧。”沈澄皱起眉头,不信道:“一句也不懂?”还是想什么坏主意坑我呢。
  “小学水平的倒是没问题,虽然APP上有歌词的翻译,但也只有简单句勉强看得懂。”洛云川耸耸肩,叹口气道:“因为真的很喜欢,所以连发音一起背下来了。”
  “……你背了多久。”
  食指抵住下颌,洛云川回想了下,肯定道:“五、六遍吧,我的记性还算不错。”
  记忆力好算是洛云川为数不多的优点之一了,他在C站是以直播烧脑解谜游戏火起来的。对数字的亲和力与语言文字的记忆力使他在高难度解谜游戏中仍然得心应手,即使很早期埋下的点和线也能记得一清二楚,几乎从不卡关,干净利落毫不拖泥带水。
  “你这已经算很不错了。”必须随身携带单词本重复记忆的沈澄心里涌上点羡慕。
  “小竹竿儿英语水平怎么样?”
  “一般般。”
  洛云川听罢,心道果然。在询问学霸、学神这类问题时,他们的答案大多都是‘还过得去’、‘一般般’、‘烂到底了,简直拿不出手’。然而你去看他们的分数,再回头感受一下这些回答,就会发现其实他们话都只说了一半,全话应该是‘和第一语言是英语/专业人士相比的话,只是还过得去啦’。与其说是谦虚、虚伪之类的,倒不如说他们目标更为高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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