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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文豪崛起 第23节

  “自然门内皆自然的杜心五”
  “大内高手八卦掌创始人董海川”
  “素有虎头少保天下第一手之称的武神孙禄堂”……
  这些人物都只是霍耀文后世看过的一小小部分清末民国的武术宗师,现在他除了还记得这些名字外,几乎有关这些人的信息大部分早就忘记了。
  这种历史上的真实人物,自然比《鬼吹灯》要难写很多,不仅要考证各种资料不被人口舌外,如果其后人尚在,并且移居到香港的话,还要尽可能的去拜访一下,尽量争取到对方的同意才行。
  这样一来,虽然大大加深了写文的难度,但霍耀文乐在其中,毕竟编写出这样一部较为写真的民国武林的传奇故事,只要写的好,想必足以成为国术流派的鼻祖了吧。
  ...
  还在霍耀文一边撰写《龙蛇演义》大纲,以及准备把第一部 《鬼吹灯---盗墓笔记》完结的时候。
  此刻的《文学世界》报社内,可谓是热闹非凡。
  历经一个多月的“新鸳鸯蝴蝶梦”的征文比赛,在今天正式告一段落,不再接收任何稿子,哪怕是现在送来,都已经不算在征文内了。
  一间不大的总编办公室内,
  里面的桌子上堆满了如云的稿子,背后的一堵墙壁上,挂着一个巨大的书柜,里面放满各类书籍和杂志。
  “聂女士实在是太感谢你从美国飞回香港,参加我们这次《文学世界》提出的第一届“新鸳鸯蝴蝶梦”的征文比赛了。我知道你最近刚回港比较忙,所以特意让下面的编辑和副主编帮忙审稿,总共筛选出了十份稿子,都有竞争前三名的希望。所以剩下的就靠你还有张爱玲女士、亦舒女士还有琼瑶女士共同评选出征文比赛的前三名了。”
  文学世界的总编邓麦基一脸感谢的看着面前不远万里迢迢从美国赶回来的知名女作家聂花苓。
  聂花苓露出不失礼貌的笑容道:“刚好这次回港我也是准备拜访几位老朋友,能够有幸在途中参加这场文学征文比赛,也是我的荣幸,我非常乐意参加到此次的征文比赛中。”
  “那太棒了,能有聂女士的加盟,一定是我们这场文学盛宴的巅峰!”邓麦基恭维道。
  聂花苓连连摆手,谦虚道:“不敢当不敢当。”
  “聂女士太谦虚了!”邓麦基忽然想到一件事,连忙回身从书柜中掏出一本几乎翻的有些破的书,将其放在聂花苓的跟前道:“聂女士你一定要给我签个名,你的书我可是看了一遍又一遍!”
  聂花苓接过书看了一眼封面那泛蓝的底色,以及用隐约分不清是金色还是黄色刊印的六个大字《失去的金铃子》,不由感叹一声道:“没想到邓总编居然还留着第一版啊。”
  邓麦基叹息道:“是啊,可惜当时没有买两本,这本已经被我翻阅的有些破旧了,早知道的话,买一本收藏起来。”
  聂花苓轻笑一声说:“书不就是用来看的吗?你翻的越烂,就证明我写的越好,这是我非常乐意看到的事情,要是买了书放在家里不看,那买书干什么?”
  “不错,聂女士说的很对,书买来不就是看的吗?”邓麦基哈哈一笑。
  忽然,邓麦基想到一件事情,好奇的问道:“聂女士,我听人说,你和你先生去年在美国搞了一个“国际写作计划”?不知道这是个什么活动?”
  聂花苓笑着道:“这个国际写作计划,我是想要邀请全球各国的文人作家共同探讨未来文学的创作,进行东西方文化的交流,促进文学世界的进一步发展。邀请他们来我和我先生创建的国际写作城内,进行短期的文学写作和共同探讨交流。”
  “好啊!”邓麦基闻言,心里一喜,连忙道:“不知道我们报社能否有幸参与其中?往后无论是那位作家,是西方作家还是东方作家所撰写的稿子,都可以在我们文学世界中发表!”
  聂花苓想了想,点点头道:“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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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0章 【民国大盗】(修)
  清晨,天蒙蒙亮,香港的街头就已经有不少人走出家门,或去开工,或去喝早茶。
  香港中环士丹行街24号,陆羽茶室。
  一个身上穿着个唐装,手上提拎着个鸟笼子的老人,正缓步的朝着茶室的二楼走去,一路上,不少正在饮茶的食客们,在看到提拎着个鸟笼的老人后,纷纷起身恭敬的喊了一句“鼎爷”!
  被称呼鼎爷的老人,满脸微笑的跟每个人打了个招呼,这才略过一行人,到了茶室的二楼,隔着老远就看到一帮老家伙坐在窗户角,饮茶吃东西。
  这时,那一桌人中,有人注意到鼎爷到来,立马起身笑呵呵的喊道:“鼎哥来了!”
  “鼎哥!”
  “鼎爷!”
  “老鼎你怎么才来啊!”
  鼎爷听着一帮老伙计的话,笑着道:“你们这帮扑街,我从九龙过来,肯定要晚一点啦,要不是我手下有一条渔船,这么早又没有轮渡,你们让我飞过来啊!”
  “九龙?!”旁边几人一愣。
  鼎爷将手上提拎的鸟笼子放在一边,打开盖在上面的黑布,逗弄了一下里面的雀儿,这才回过头,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水,讲道:“是啊,最近烦的很,我都退休了,社里面的那帮小子非要我过去给他们主持大会。”
  “主持大会?什么大会啊,鼎哥!”
  “我说红中,你也不是喜欢打听秘密的人,问这个干嘛。”鼎爷斜睨了一眼身旁坐着的红中,笑骂了一句,这才看向诸位说道:“也没什么大事,就是有个看场子的四九仔惹到了霍爷的大儿子,我只能卖着这张老脸过去拜访一下霍爷了。”
  “不是吧!”旁边的几个老伙计睁大了双眼,没想到居然有扑街敢惹霍爷的儿子。
  “是啊,搞的我都灰头土脸的,往后哦,社里面的事情,打死我都不插手了,要不是当年跟霍爷有过交情,这次我出面人家都未必给面子。”
  鼎爷叹了口气,别看他是社里面的老前辈,但是在霍爷面前连个屁都不是,要不是早些年间,自己帮过霍爷的忙,恐怕连人家别墅的大门都进不去,这还谈个鬼哦。
  红中拍了拍鼎爷的肩膀道:“好了鼎哥,别想这些烦心事,你不是让我搜集东方日报的旧报纸吗?我帮你搜集好了,总共二十一张,从发行的那一天开始,一天不落。”
  “哦?搜集好了,快拿给我看看。”
  鼎爷一听报纸搜集好了,眼前一亮,连忙伸手从红中的手中接过厚厚一叠报纸。
  接过报纸,鼎爷就不顾旁边的几个老伙计,翻找出第一刊,一边饮茶,一边看起报纸来,时不时的嘴里叫好。
  一旁的红中好奇的问道:“鼎哥,这东方日报有什么好看的?全都是一些无聊的新闻,还没有金镛梁羽生的武侠小说,还不如看明报呢!”
  闻言,鼎爷头也没抬的,就随口说道:“主刊是没什么好看的,但副刊这个小说写的好啊,可惜没有早些发现,很多内容都没有看全,这不托你帮我搜集一下嘛。”
  “哦?我看看。”红中随手拿起桌上一张《东方日报》的报纸,找到副刊上刊登的小说,也不管前不顾尾的开始看了起来。
  边上的几个老伙计,见两人都在看报纸,索性也是加入其中,各个拿起桌上的报纸,或者喊来服务生,让他拿几张今日的《明报》《文汇报》等报刊来。
  匆匆十几分钟过去。
  不仅鼎爷看的是如痴如醉,一旁跟着看的红中也是陷入其中不能自拔。
  《鬼吹灯--盗墓笔记》这类盗墓小说,只要是看进去了,基本上是很难从中出来的,不提里面近乎是贴近现实的口语,单就那些奇特的盗墓工具和盗墓手法,再加上背景描写的渲染,人类对未知事物的好奇,勾的人心里的解惑欲望越来越强烈。
  “写的好啊。”红中看报很慢,四千字的内容就看了差不多十几分钟,等放下报纸,抬头看去,发现鼎哥早已经不知道换了第几张报了。
  鼎爷听到这话,抬头笑呵呵的说道:“哈哈,我就说了这个盗墓小说写的有趣吧,最近我可是痴迷的很,还特意让人找到了我们刚从内地来香港时,城寨里碰到的那个大烟鬼。”
  红中眉头一皱,思虑了几秒,总算是想起这个大烟鬼是谁来,不由惊讶道:“那个老家伙还没死呢?!”
  鼎爷道:“没死,也不知怎么的,这老小子自打把那个从慈禧墓里挖出来红宝石卖了以后,他就娶了个老婆,生了个女儿,后来女儿嫁给了城寨东头的癞痢狗的儿子,现在每天有大烟抽有酒喝,过的日子别提有多快活了。”
  红中自是知道大烟鬼卖红宝石的事情,当时本以为对方会败光,没想到居然娶了老婆还有了女儿,一想到书中的情节,诧异道:“这小子难道是摸金校尉?”
  “鬼个摸金校尉!”鼎爷讥笑道:“我问了那老小子,他早年间的确是干过倒斗,还跟在当时据说一个叫什么墓中鬼的人后面混,后来被那个盗清陵的民国第一大盗孙殿英给抓走,逼迫这帮倒斗的人挖慈禧的墓。”
  “那看来这本书倒也不算是瞎写了。”红中记起书中提及盗墓有另外一个称呼,就是叫倒斗。
  鼎爷乐呵道:“我把这书让人念给那老小子听,他听的很高兴,说什么,当时那个墓中鬼的确是拿大白鹅先进墓中谈个真假,主要是看看墓穴里面有没有毒气什么的。你别说,这书写的还真是有点名堂!”
  忽然,鼎爷叹气道:“可惜。这报纸每天也就刊印这么点字,看的一点都不过瘾,真想看一看这秦始皇陵里面到底是个什么样,里面到底有多少的宝贝,好东西啊。”
  红中想了想道:“我倒是认识这个报纸的老板,也不知他那有没有存稿。”
  “你认识这报纸老板?谁啊。”鼎爷一愣。
  “就是福义兴卖粉的马家兄弟。”
  “他们俩?!”鼎爷诧异道:“那马如龙好好的不卖粉,办什么报纸?”
  “不知。”红中摇摇头道:“或许是想着换个营生吧,我听我儿子讲,最近雷洛退休,这蓝刚马上要上任总华探长一职,这之前雷洛划分的地盘和生意全都要重新划分,我琢磨着,福义兴的人恐怕要惨喽!”
  说到这,红中笑着道:“你们义群要崛起喽。”
  “管我什么鸟事,我早就不管江湖事了!”鼎爷一摆手。
  ...
  东方报业。
  马如龙一屁股坐在了主位椅子上,看着手中最近二十多天的销量和广告报表,满意的看着自己挖来的李道光道:“李主编最近做的不错嘛,这销量和广告收入都是逐步攀升。”
  这段时间,雷洛退休和重新划分地盘的事情,搅得他是一点时间都没有,更别提是顾及自家的报社了。
  “是。”李道光笑着道:“从最开始的卖出两千多份报,到今天上午增长到了八千份,我想再过几天一定能跨过日销万份的。”
  “嗯。”马如龙微微点头,报纸虽然最近有一点盈利,但那点钱他根本不放在眼里。
  李道光又道:“社长,最近我们报社跟香港商业电台有合作,估计十月初的时候,我们报社的销量还能在涨一涨。”
  “嗯?跟商业电台合作?!”马如龙一愣。
  “是霍生的《鬼吹灯》。”李道光道:“霍生把《鬼吹灯》的广播权卖给了商业电台,我就跟商台的何佐芝沟通了一下,等他那边做好广播剧以后,我们每天在报纸上帮他宣传,他那边也会帮我们在电台推广推广。”
  霍耀文!
  马如龙这才想起霍耀文这个人来,诧异道:“最近报纸销量大增,是不是霍生的《鬼吹灯》功劳?”
  “有部分。”李道光自然不可能说没有,也不能全部承认,只能说有部分,不过他还是说道:“最近我准备给霍生涨一涨稿费,每天报社都有不少人写信过来,让我们多刊印一点《鬼吹灯》的内容。”
  “呵呵,看来我这伯乐倒是寻到了一匹千里马啊。霍生稿费是要涨一涨了,别被其它报社的人挖走。对了他现在稿费多少?”
  马如龙一乐,涨稿费对他来说小意思,反正他的主业也不是这个,只要报纸不亏本,销量大增,对他来说是个好事情。
  “千字三十。”
  “千字三十?别的作家呢?”马如龙对这方面的事情不是很懂。
  “这不好比。”李道光道:“金镛先生是千字两百,但他不可能给别的报纸写稿,我的想法是给霍生千字五十,涨个二十应该是够了。”
  马如龙眉头微皱,想了想,说道:“千字五十太少了点,千字一百吧,霍生的书既然拉动了报纸的销量,我们也不能太吝啬。而且也不能光靠霍生一个人的稿子,要是写完了怎么办?所以你还是要多想想办法,拉一些其它的作家来为我们撰稿。”
  “好的,我知道了社长。”李道光嘴角一抽,千字五十其实也不算少的了,不过既然社长发话,千字一百就一百吧,反正最近报社因霍耀文的书销量大增,多涨点稿费也好,避免了被其他报社的人挖走。
  第41章 【僵尸怎么叫?】6000推荐票加更
  一早,霍耀文打了个哈欠,揉了揉睡的有些发肿的眼皮,拿着洗漱物品去了卫生间洗漱。
  昨天晚上为了赶稿,尽快把第一部 《鬼吹灯》写完,他也是熬夜到了凌晨两点多,总算是把第一部的稿子全部写完了。
  顺带着,用他那惨不忍睹的画技,把后世电影或者电视剧中看过的盗墓工具,给七零八乱的画了出来,虽然很丑很丑,但怎么得也能看出个雏形来。至于工具具体的细节部分,自然是要交给电台那边的人,让他们自己重新按照这些东西给加工一下了。
  十几分钟后,
  待霍耀文收拾好行头以后,便拎着个公文包出了门。
  今天他没课,所以有时间去一趟东方报社跟李道光谈一谈稿费的事情。
  不过在这之前,霍耀文还要去一下香港商业电台。
  之前答应好要帮忙改编一下广播剧剧本,自然是要过去一趟,顺便把画好的工具图形带给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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