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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魔幻玛丽苏世界修仙 第36节

  这东西长着人的五官和手脚,兔子的耳朵、短短的尾巴、毛皮覆盖四肢关节和背部。
  元菱·毛茸茸爱好者惊了:“那是什么?他们好像在说话!”
  “穴居兔。”巴顿抬起眼皮看了一眼,不太感兴趣,“他们在什么地方都可以住,很常见也很弱小的兽人种族。”
  狼人对不能吃的东西都不太感兴趣。
  元菱却不修炼了,她拍拍裙子小心靠近。
  她以为的兔子,都是魔兽森林里身高两米的嗜血魔兔,一门牙下去可以咬断骨头。没想到这个世界还有这么可爱的小兔人。
  “小家伙,你们好。”
  她伸出手,就被模样可爱的小兔人握住了指尖。
  他们彬彬有礼朝她鞠躬,眼睛亮闪闪的像星星:“美丽的小姐,非常荣幸可以见到您,您就像春天新生的花蕾一样美丽,我们愿意为您献上最甜美饱满的果实。”
  元菱一愣:“多谢。”
  在昆伯勒大陆,就算是小兔人,也想向美丽的女性表达爱意。
  几只雄性小兔子叽叽喳喳说个没完,元菱沉浸在撸毛茸茸的喜悦里,没听清他们说的到底是什么,不过没过一会兔人们就嗖一下跑走了。
  回过头,元菱瞧见蹲在身后的巴顿和他晦暗的眼神。
  巴顿牙齿磨得嘎吱嘎吱响。
  再等一分钟,这几只兔子就要求/爱了。
  元菱毫无所觉:“你怎么了?”
  “你很喜欢穴居兔,为什么。”
  少女笑眯眯的:“这哪有什么原因,可爱温驯的小动物谁不喜欢?”
  巴顿很不高兴,他蹲在元菱面前板着脸:“不要喜欢他们。”
  “你喜欢的可爱温驯,我也有。”
  他低下头歪着脑袋看她,示意了一下自己头顶:“我的耳朵也可以给你摸。”
  见少女面露迟疑,久久没有动作,巴顿眼神失落:“你……不喜欢吗?”
  个子大的狼,就是没有娇小的兔子好吗?
  他们一向都不吸引外族的女性。
  她们宁愿选择那些人马都不愿意多看狼人一眼。
  元菱看着蹲在面前的狼耳青年,她不清楚巴顿的心理,但还是察觉到了他眼睛的黯淡。
  总觉得,那双眼睛不该是这样的。
  巴顿垂头望着地上的沙土,忽然感觉头顶一重。
  有一只手轻轻捏了捏他的耳尖,然后顺着毛抚了抚,充满了安慰的意味。
  耳尖上布满了毛细血管,触感是十分敏锐的。因为这温柔的爱.抚,男人的身体僵硬,连眼眸都惊讶得瞪大了一些,他瞳孔微缩。
  少女微笑着回答:“嗯,喜欢。”
  ……
  元菱觉得自己抚摸鼓励的策略很成功,当天晚上巴顿狼嚎了一夜,第二天也精神抖擞,甚至追着几只鬣狗跑了好几公里。
  元菱(点头):果然对待毛茸茸就应该毫不吝啬地摸摸。
  他们行进在空旷无垠的草原上,看着越来越近的群山。
  天气逐渐温暖,草地已经有了明显的绿意。
  元菱看到头顶有一群大雁排成队飞过天空,组成人字形。
  这是个大家族,头雁最为健壮,担任了领飞的任务,瘦小些的大雁就跟在后头借力飞翔,他们可以一路跋涉几千里。
  她看到巴顿也停下脚步抬头凝望,表情很淡。
  “你羡慕它们吗?”
  他摇摇头:“不羡慕。”
  “为什么?”
  巴顿紧了紧背上的行李,里头装着父亲的全部家当。
  “因为我也很自由。*”
  *
  鞑靼城因为地理环境的关系,是作为交通枢纽和商线中转站存在。因此每天都有络绎不绝的车马来到这里,人流量大、鱼龙混杂,打架斗殴和强抢货物已经十分常见了。
  几个中年男人穿着脏兮兮的盔甲站在门口,检查国王的车辆和行人,他们是守城士兵。
  男人们来到一名老人拉着的板车前,用铁刀挑开上面盖着的麻布。
  “一车蔬菜。没别的东西了?”
  拉车的老人连忙点头哈腰:“是的大人,都是从山里摘的新鲜蔬菜,来城里卖掉换几个面包。”
  士兵露出嫌弃的眼神,拿铁刀随便戳了戳,刀尖扎进萝卜里留下一个个坑,扎烂了好多菜。
  老人虽然心疼但也没说什么,能被正常放行已经很好了。他拽起车把手,逃跑一样往城里赶,而士兵们已经开始检查下一个进城人。
  进城找工作的人类、背上绑着背篓的矮人、绿皮肤成群结队的哥布林,偶尔还能看到几个格外高壮的兽人。
  所有人都排着队,等待交进城费用。
  就在这时,“砰——砰——”缓慢但沉重的脚步声传来,大家还以为是地震,结果发现地震并没有这么有规律
  队伍最后方一个人回头,下巴差点没掉在地上。
  一个衣衫褴褛的巨人从山林里走出,步履蹒跚朝着他们走了过来。他的胳膊就如同矮人的大腿粗,身高是普通哥布林的两倍。
  排队的人窸窸窣窣议论着:“那是巨人?!”
  “流浪过来的吧,你看他身上的伤。”
  “我很久没见到巨人了,他们还没灭绝?”
  人们默默注视中的巨人浑身都是伤痕、泥土和尘埃,他走了几步,忽然“轰——”一声摔倒在了地上,面朝下一动不动。
  “不会死了吧?!”
  有几个胆子大的哥布林凑过去,用树枝捅了捅他。
  一点反应都没有。
  一个哥布林正要去摸摸呼吸,倒在地上的巨人忽然抬起手,一把抓住他的胳膊。
  绿皮肤的小人直接大叫起来,嗓音又尖利又难听。周围所有人都被吓了一跳。
  “啊啊啊!”
  “巨人要吃哥布林了!”
  阿布眼睛里都是红血丝,他咽了咽唾沫,大声道:“我要进城,我要找她……大人她一定!”
  他话还没说完,守城的士兵提着刀过来了:“不管你要找谁,奴隶和流浪人不允许进入城市!”
  阿布站起来大吼:“我不是奴隶!我有女神大人赐予的姓氏!”
  他这一吼,周围寂静了有两三秒,随后又爆发更剧烈的议论。
  “他说他有什么?”
  “姓氏!我都没有姓氏!”
  “只有历史传承的人家才能有姓氏,巨人族都流浪多少年了,繁衍树都毁灭了!”
  阿布在这些声音的攻击里一动不动,像站在洪水里的树,他抿着唇,表情坚定一言不发。他的胸口还是温热的,是信仰在给他力量。
  巨人族身高起码两米二三,他就和一堵小山一样,守城的几个男人就算拥有武器和盔甲也明显矮了一头,在魁梧的阿布面前不敢随便动手。
  明显是老大的一人笑了笑:“你说你有姓氏,好啊,你敢不敢到魔法石上测一测,证明你不是奴隶!”
  所幸,这个世界是有魔法的。
  而奴隶是不配拥有姓名的,他们只有代号。
  阿布在众目睽睽下将手放在一块外形纯白的石头上,片刻后,石头亮了亮,用通用语书写了一行字。
  “陈阿布。”好奇怪的姓氏,那男人挠了挠下巴,“你的形式是陈,我们从未见过。”
  虽然奇怪,但既然魔法石能检测出来就说明是真的,是被规则承认的,他们还没有胆子去质疑埋下规则的大魔法师。
  毕竟魔法师都是云端中人,不是他们这种底层士兵可以起冲突的。
  旁边一个男人摊手,嘿嘿一笑:“但是你交不起入城费一样进不去。除非你能拿出一个铜币。”
  阿布愣了愣,他看到自己粗糙的大手,几乎半/裸的身体和一双遍布细小伤痕的大脚,全身上下根本没有值钱的东西。
  别提入城的一个铜币了,他根本连铜币长什么样都没见过。
  可怜的巨人坐在城墙下,看着地上的蚂蚁发呆,他感受到了绝望。
  过了会,身边不知道什么时候走过来一个老人,用很奇怪的眼神上下打量他。阿布并没有理会。他就像一只被主人弄丢了的小兽,到处寻找也无踪迹。
  老人凑到他耳边:“跟我走吧,我可以给你一个铜币带你进城。”
  阿布没反应。
  “跟着我,你不光可以进城生活,还可以找到你想找的人。”
  老人的声音如同蛊惑,阿布瞪大眼:“你说的是真的,我能找到她?”
  “当然,我的孩子。”
  “你只要走到最高的地方,她就自然能看到你了。”
  作者有话要说:
  阿布被骗走了,不过还好,早晚会见到的。
  *这句话是丁真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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