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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扬名

  恶人是不会简单的死的,因为上帝似乎还要关照他们,他要用他们来做他报复的工具。
  ——《基督山伯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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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颗恶灵珠缓慢融化,像阳光照射下的雪糕一般,变成一滩粘稠的黑液,腐蚀大殿中红色长绒毛毯,渗透入地板,再留不下一点痕迹。
  大殿内一切如常,寂静无声,落针可闻。
  费恩眼睁睁看着老者单手抓起还插在他腹部的玫瑰手杖,将尖细的杖柄从他身体中拉出。
  他感觉不到疼痛,肚子上的大洞对他的身体没有丝毫影响。费恩根本感觉不到自己的身体,他只觉得,老者触摸的不是他,而是一尊和他毫无关系的石像。
  “西西弗斯,我敬爱的引导者,您这是要做什么?”
  费恩恭敬又小心翼翼的垂询,他的灵魂火焰上捆绑着可以被老者操控的黑色丝线,对方随时能够手指一点,就要了他的命。说是学徒,费恩现在的状况比一个奴隶好不到哪里去,所以他变得比过去加倍恭敬,如果身体能够弯曲,他绝对会贴在地上表达自己的敬意和惶恐。
  “教你使用真正属于我们亡者的武器。”
  老者单手轻点,费恩的身体被大量灰色丝线无声托起,硬挺挺斜悬在半空中。他迷茫地看着老者将他仅剩的左手五指一根根掰开,将玫缇斯手杖交入他的手中,再合上他的五指。
  单手扶着引导他,老者握着他的小臂,引导他将手杖插入之前吸收恶灵珠的地方。
  费恩感觉到,手杖在通过他的手心吸血。仗头的玫瑰花吸收入他的血液,暗红色花瓣层层叠叠舒展盛开。
  空气突然狂暴混乱,大厅里刮起一阵乱流似的黑风,这股黑风肉眼无法见到,在费恩的眼睛里,却一清二楚,每一股风都参杂细细一丝红色,在他周身旋转。
  风吹过的地方,万事万物崩塌腐朽。地板、墙壁、长绸窗帘和流苏,一切都迅速腐败糜烂,化成一片片黑色的飞灰,充满整个大殿。
  整面光滑的石材地面裂开、破碎,化成一滩黑色的泥沼,从玫缇斯权杖杖底触碰到的地方向四周辐射蔓延。
  狂风中,老者的兜帽被吹掉了,露出他一直掩盖的脸——半边骷髅,半边贴着腐朽的黑色肌肉。筋膜和神经都能清晰看见,白骨森森,空洞的眼窝中,一团黑色的火焰在其中燃烧。诡异无比。
  老者完全不在意费恩眼中的惊骇,他单手一伸,一只停留在窗外树梢上的小鸟便被他捏在手中。金黄色的小鸟在老者手中不安地叽叽叫着,无望地挣扎。老者看也不看,将小鸟扔在费恩脚下散发阵阵黑色烟雾的泥沼上。
  小鸟瞬间死亡,化成了一具黑色的鸟尸。
  光鲜亮丽的羽毛在费恩惊诧的眼光中发黑,腐臭,张开的五爪直直伸向天空,小鸟的身体干瘪下去,失去生命的鲜活。
  细细的一丝红色,透过黑色的沼泽传入玫缇斯权杖。费恩感觉到,自己被抽出去的血液似乎又回补了一点,虽然只是及其细微,渺小到完全可以忽略不计的一丝,也让他立即将自己的惊讶放大到了巅峰。
  “费恩,你一直都没有认清过玫缇斯权杖的真面目。它不是一件单纯的魔法武器或者装备,而是一件传承武器,一件只能由相同血脉传递延续,一件只能由特定血脉滋养的灵魂才能使用的至宝。”西西弗斯全部化为骨节的手指在空中点了点,黑色的火焰中颇有一丝羡慕之色,这一抹别样的颜色,在费恩发现前消失。他转过头,死亡的肌肉贴在枯瘦的脖颈上,半边骷髅脸望向外面的大厅。
  “瘟疫沼泽,我们亡者最趁手的武器之一,也是亡者打造忠心耿耿的仆人的好地方。”西西弗斯单手一挥,黑色的小火苗从他指尖射出,钻入小鸟尸体圆圆的脑袋中,转了一圈就在其中居住下来。
  变得黑透的小鸟鸣叫一声,缓慢站起,扑扇两下翅膀,跌跌撞撞地飞起,在空中起起落落好一会儿,才停在西西弗斯伸出的白骨手指上。
  “看见了吗?”白骨抚摸过小鸟的脑袋,西西弗斯微笑,肌肉坏死的脸看起来狰狞万分,“虽然弱小,可胜在衷心。它们将是你最忠实的仆人,最亲密的伙伴,最坚实的盟友,依附你而生存,最虔诚的子民。”
  西西弗斯目光炯炯地望向大殿门外,敞开的王宫广场上,二百多具卫兵的尸体躺在那里,等待他的蒙恩和召唤。
  费恩的脸如果能够变色,一定会变成整片惨淡的蓝绿色。
  他不知道西西弗斯的计划是什么,但是他的眼神透过大门,穿过广场,仿佛正在看他的整个国家。
  这个想法,让费恩躯壳中渺小的黑色火苗忍不住风中颤抖。
  ……
  大殿里发生的一切,梁小夏完全不知情。她只知道玫缇斯的未来,将会陷入空前的混乱中,也许会发生暴动,内战,大量的人颠沛流离,未来会发生什么,她完全无法预计。
  站在大街上,看着路上喜气洋洋的行人,梁小夏拎着手中一大袋子的玫缇斯国债,微微一笑,毫不犹豫地掏出一大把债券,向空中抛洒。
  “这是什么?”
  一片债券落在行人头上,他握着看了一眼,立刻双眼放光。
  “债券!这些都是债券!”
  以玫缇斯王室信誉和国家财力发行的债券,在玫缇斯的地位,几乎相当于可以半流通的钱。
  没想到早上才看过战车上美丽的王后,下午又遇到这等好事情。新年伊始,碰巧路过这条街的人,都兴奋得争抢吼叫。
  再没什么东西,比美女和金钱更能够震颤人心了!
  年轻的小少年在早春的空气中冻得鼻子通红,蹦跳着够天上落下的纸片。在他的眼里,一片纸就是十个金币,能够捡到十张这种做工精美,有水印和暗花的纸片,他就能拿到将近五年打杂的工资。
  即使等不到兑换日,现在立刻将手中的债券卖出,他也能以一半的价格,从王宫财政司换出来五十个金币,算是一笔天大的横财。
  “天上下金币啦!”几十个拿到债券的人兴奋得吼叫。
  镶金边的雪白纸片纷纷洒下,梁小夏一把一把地将这些债券抛向空中。最后双手一抖,在被围起来前,将整整一袋子债券抛入空中,握着时俟一箭射出。
  第二袋、第三袋…..连续六袋被箭矢射穿,飞扬的箭没入天空,消失不见。
  破碎的布袋在空中落下,真正下起了雪白的金雨。
  一时间,大街上的人黑压压一片,水泄不通,全弓着身子,弯腰捡地上的债券。
  在所有弯腰的人群中,站着的梁小夏格外明显,她拨开准备落向肩头的雪片,再不留恋,轻巧地绕开睁大双眼在地上够债券的行人,走到旁边一家路边支着棚子的小摊中。
  洛基坐在小摊的角落,正在欣赏街面上别开生面的雪景,看到梁小夏进来后,向她笑着挥了挥手。
  “麻烦你,来两份特色树莓蛋糕。”梁小夏站在简易小摊前,扔给老板一枚金币,捧着两个散发着热气的杯子蛋糕,饶有兴致地看着这个微胖的大叔在腰间的小口袋里给她找零钱。
  “大叔,你怎么不去呢?”自始至终,梁小夏都没有在这个老板眼中看到激动和兴奋,似乎外面乱哄哄的事情,都和他无关一样。这种好定力,让梁小夏都有些惊讶。
  “嗨,没那个命,就不凑热闹了。”
  卖蛋糕的大叔瞥了一眼大街上黑压压一片人,又转回头,戴上一双手套,忙着向模具里装胚饼:“轻易到手的钱财,也容易飞走,说不定还会招来祸事。我在这街边摆摊卖蛋糕和馅饼,整整十年啦。十年里,就明白一件事。想要生意做得好,不仅得手艺好,心思诚,热闹也得少凑。与其相信天上飞金子,还不如相信我这双手。”
  大叔自顾自说了一会儿,又给梁小夏露出一个真诚的笑容,从罐子里挖出一大勺果仁,洒在梁小夏手中端着的蛋糕上。
  “小姑娘正是长个子的时候,应该多吃点。吃饱了有营养才能长得漂亮。”
  淡黄色果仁碎屑粘在杯子蛋糕紫色的酱上,配着蛋黄色松软油黄的脆皮,看起来很诱人。梁小夏闻着甜甜的香气,轻轻一笑,对着这个实诚的大叔又多了几分好感。
  “一会儿我还有几个朋友过来,大叔再帮我做一打蛋糕吧。”端着杯子蛋糕,梁小夏上一刻天真可爱的脸,又变得有些捉摸不透,在大叔的柜台上留下一支半透明白色药剂。
  “有些时候,粮食比钱要值钱得多。粮食能活命,钱不能。所以,浪费粮食是很可耻的行为。”梁小夏看似调笑的说出这句话,端着蛋糕转身离开。
  听到梁小夏的话,蛋糕老板心里一凛,嘴上轻描淡写说着:“我可没想那么多,只想安心过日子,老老实实卖一辈子蛋糕。”心里却暗暗思索是不是该做点什么。
  在小摊的位置,他看得很清楚,价值连城的一张张债券,正是坐在他简陋小摊上的那个少女的手笔。
  明明面孔稚嫩,行为也有属于少年人才有的天真。可他这双阅人无数的眼睛就是看不透对方,她云淡风轻,行走姿势中带着一股贵族特有的,却比贵族更加洒脱的优雅。说话温和调皮,仔细琢磨,又是话中有话,暗含某种深意,让人琢磨不透。
  老板悄悄收起柜台上放着的那支药剂,给准备的蛋糕上,又多洒了两勺果酱,还有好几勺果仁。
  ……
  “夏尔小公主,难得见你发善心啊?对着一个不认识的人类都能说那么多的话,怎么对师傅我就没这么好?”洛基不等梁小夏坐下,就从她手里抢走一个蛋糕,一口咬下吃了起来。
  “我不指望你朴素的智商能看出什么有价值的东西。”梁小夏坐在简陋的小凳子上,对着洛基翻了个白眼。
  “你该不会是愧疚了吧,对这些人类?啊!邪恶的欺骗了国王感情的公主,终于滋生出愧疚这种在你身上堪称奇迹的情绪了!什么时候也能变得大方点,借你师傅我点小钱花花?”洛基三两口吃掉蛋糕,伸手又准备抢她手里的蛋糕。
  “怎么可能?只不过难得遇到个对我脾气的人类罢了。”对梁小夏来说,和蛋糕老板的对话,只像一阵风一样,吹过了就吹过了。她良好的记忆不会忘却这个小插曲,情感上却轻得连一笔都留不下。
  她和人类,始终还是应该保持距离。
  梁小夏躲过洛基伸出来的贼爪,握着小勺,舀起一块塞入嘴中,幸福地眯了眯眼。
  甜味,不愧是有幸福味道的美誉。
  疏松绵软的蛋糕裹着脆皮、果仁、果酱,各种香甜的味道在她舌尖翩翩起舞,跳出一支轻盈优美的舞蹈。
  想到了苦棘,爱吃甜的苦棘,不知道她毒辣阴狠的师傅,现在在哪里。会不会因为吃不到她亲手做的鸢尾葡萄蛋糕,而稍稍想起来她一些?
  又想到了镜月,如果他也有个爱好,有个弱点就好了。自从上次的事情后,镜月总是对她爱理不理的,如非必要,她说什么对方都没有回应。一天到晚,她唠叨念着好几句,镜月才回他一句。要是镜月也爱吃什么,或者爱做什么,她可以想想办法讨好他,总比现在又打回冰点的关系强。
  “想挤进来可真不容易。头儿,我们回来了,事情都办好了。呦,洛基大哥也在啊!”
  德姆提着一个布袋,后面跟着康斯坦丁,西娅,甜甜,还有矮人金钟。
  斯文走在最后,轻轻从老板手中接过一托盘蛋糕,坐在小摊里,向每个人分发。
  “事情都办好了,”康斯坦丁对着梁小夏打开一个大箱子。箱子里塞满了空间装备——护腕,腰带,臂环,头额或手环,各种铭文装备在梁小夏眼前一闪,康斯坦丁又盖上了盖子。
  “玫缇斯王宫宝库里,好东西真多。我这辈子第一次见那么多装备,魔法武器和古董,像不要钱一样挂得到处都是。”西娅兴奋得手舞足蹈,向梁小夏形容自己发现宝库的喜悦心情,“就是门口的守卫有些麻烦,我们遇到了几个怎么打都不死的法师,还挺难缠的。”
  想到自己差点就被一片锋利的冰刃划破喉咙,西娅一阵后怕,偷偷感激地看了一眼小盗贼德姆。
  “头儿,你那边行动怎么样?费恩发现你根本不是他的新娘,有没有大发雷霆?有没有咆哮着怒吼?我真想看看他当时的表情,肯定很精彩。”德姆嘻嘻一笑,无比得意地咬了一大口刚出炉的蛋糕,被烫了舌头又呼哧呼哧扇个没完。
  康斯坦丁抓起桌子上摆着的水壶,倒了一杯冷水给德姆灌进去,看着他把水喝下去后,又扭头用眼神询问梁小夏。相比较费恩的怒火,他更关心梁小夏有没有受伤,以及他们以后的路该怎么走。
  小队成员只大概知道他们要去洗劫玫缇斯王宫内库,他们的头儿则假扮成新娘,一边救出被费恩强迫掳走的可怜精灵少女,一边吸引所有人的注意力。
  康斯坦丁虽然知道自己小队这位像是从天上掉下来的队长神通广大,也依旧不认为她能够在重重护卫中对费恩不利。即使是想要从国王骑士团中安然走出,都是一件极其不容易的事情。在计划的开头,他更是竭力反对,认为梁小夏是在傻乎乎地将自己的脖子递到骑士团的剑锋上。
  头儿既然已经坐在这里了,她肯定是从中逃脱出来了。
  接下来他们该怎么办?戏弄了一国之主,这事情听起来很刺激,结果却让康斯坦丁郁闷得头皮发麻。可以想象,胆大包天的来杯麦酒小队将会面临两个国家,玫缇斯和艾格玛瑞亚的双重追杀,队员们将在追捕与逃亡中胆战心惊地度过自己的余生。
  “不用担心。费恩不会对你们怎么样的,昂撒也不会。”
  仿佛能看出来康斯坦丁在想什么,梁小夏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清亮如水的翠绿眼眸像绝佳成色的宝石,静静凝望着他。
  被她这样看着,康斯坦丁只觉得自己好像划着一叶小舟,静静飘荡在无边碧绿的湖泊上,平静的湖面被吹皱出一层层涟漪,微风缱绻,心里重重的担忧全部都散了。
  她的眼睛中,泛着让他信服和放松的清光,康斯坦丁紧绷的身体软了,望着梁小夏轻轻点点头。
  来杯麦酒小队,在遇到梁小夏前,只是个连队员都拉不齐,挣扎在温饱线上的三流小队。康斯坦丁还记得自己不得不将一块硬面包掰成两小块,就着冰水挨饿的日子。那时候,他的身边只有德姆一个兄弟,两个难兄难弟每天躺在没有铺盖的硬木床上,紧巴巴地从口粮里挤学费,日子过得艰辛无比。最后走投无路,两人打算敲诈新来镇子上的人,弄点钱救急,却敲在梁小夏头上。
  从此以后,他们的世界就变样了。
  西娅,甜甜,斯文,新队员一个一个加入,小队等级像坐着火箭一样向上升。他们队伍人数少,却有学院里很多一流团队都不敢奢望的专属游侠导师。康斯坦丁穿上了最好的盔甲,握着只有很多军队高手才有的,矮人专为他打造的长剑,连脚上的靴子,都能顶自己过去好几年学费的总和。
  他们在生死边缘打过好几个滚,康斯坦丁握紧双手,他的等级目前也只是堪堪五级巅峰,可他有自信,如果自己现在回学校,他能一口气扫掉自己半个战士班的同学不休息。生死搏杀中积累的经验,是最好的土壤和肥料,使他脱胎换骨,走上了一条自己过去想都不敢想的道路。
  德姆,西娅,甜甜,这些人中,哪个不是因为她,而有了希望?即使是实力没怎么增长的斯文,对头儿也心悦诚服。单看他对夏尔的言听计从,视线从不离她身上的样子,队员们便知道,在不知不觉中,他们的头儿绝对是安息分校实力第一人。
  只不过这个第一人,实在是太低调,混在人群里,悄无声息。
  康斯坦丁不知道的是,他们来杯麦酒小队的名字,已经在艾格玛瑞亚像旋风一样,席卷了每一个角落,强迫进入每个人的耳朵,在所有人,尤其是冒险者和佣兵们的心中,将这支小队的名字重重刻下。
  在安息森林冒险者失踪事件中唯一全身而退的小队。没有受到任何处罚反而得到特殊贡献奖章,越级挑战,当街杀死高等级小队成员,逃入都城达拉姆后,依旧不安分,居然胆大劫持了伯爵家的大小姐。
  最神奇的是,似乎连国王都向着这支小队。劫持贵族的事情,被重重拿起,又轻轻放下了。雷声大雨点小,通缉令发出去不到半天,又被撤了回去,让民众摸不着头脑。
  新登基的国王陛下在公开场合承认,他请这支小队吃过饭,“我若不是国王的话,真想跟着这支小队一起冒险。”凭借铁血实力登基的国王亲口说出的话,更是把来杯麦酒的名气推上巅峰。
  小队中的每个人都被好事者挖出,津津乐道。
  康斯坦丁草根出生,无父无母的奋斗故事被编成了最好的游吟诗人唱诗和小说,在黑暗中鼓励默默奋斗的少年们,让他们在每个睡前的夜晚,做着出人头地的梦想。
  甜甜被迫害的伯爵家二小姐,离家出走,靠着自己的力量做治疗师,辛苦养活母亲,在安息分校勇敢对抗恶霸,最后和家庭毅然决裂的故事,赚了一大把妇女们同情的眼泪。
  斯文本就是游侠系出名的万年第一,在来杯麦酒小队中,更是英雄少年的实至名归。如果他回到自己的班级,肯定会发现自己的柜子里塞满了鲜花和礼物,还有疯狂的爱慕者写来的,弥漫浓郁香水味道的求爱信。
  德姆种土豆的父亲,地位被一抬再抬。凭着他的好儿子,坐上镇长位置,逢人就乐呵得炫耀自己的儿子多么出息,说几个小时,唾沫都干了也不愿意停下来。
  西娅的父亲也开始在商海中横着走,他宝贝在心尖子上的女儿终于出人头地。没有人敢得罪背后有天才法师站着的商人,平日里对着他冷脸吝色的对手们,态度一变再变,点头哈腰,大开方便之门。天知道万一哪天得罪他了,一状告到国王那里去,大家都得吃不了兜着走。
  最神秘的,便是来杯麦酒小队的队长。这个名字像笑话一样的小队,队长神秘得出奇,有人说是一个高大的壮汉,有人说是一个智慧的学者,还有人谣传来杯麦酒小队的队长其实是传说中的花妖。无论是哪一个版本,他们的队长都被形容成了一个神秘莫测的绝世天才,有堪称妖孽的智慧和实力。
  “她是一个让人见过,就无法忘记的女子。”
  国王陛下怅然说出这句话时,被大嘴巴的侍从听到了。侍从醉酒吐真言,国王陛下的话被整个满满一酒馆的人听见,流言蜚语立刻如同风暴一般刮向四面八方。
  新一轮关于小队的八卦狂潮又被掀起,不过焦点全集中在了那个队长身上。无聊的好事者不停猜测这位队长的样貌,她和国王的关系,以及她的身份来历等等。
  实际上,见过梁小夏的人不在少数,大部分都是她在游侠系的同学。人们总是倾向于以貌取人,梁小夏长得娇小,和同学们少有来往,为人又有些古怪的低调,很多人即使听过来杯麦酒小队的名字,也选择性地将她忽略了。
  而玫缇斯发生的事,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又将形成一个龙卷风的风眼,刮遍整个南方大陆。
  艾格玛瑞亚发生的一切,坐在路边摊吃蛋糕的来杯麦酒小队成员们都不会知道。即使知道了,大概也是一笑了之。和梁小夏在一起久了,小队的人无形间都沾上了几分宠辱不惊的淡然。
  大家单纯地相信梁小夏,相信他们的敬爱的头儿。她是他们的主心骨,是整个小队的支柱。只要是她承诺的事情,没有办不到的,也没有解决不了的,这种毫无保留,几乎有些盲目的信任,让队员们心安不已。
  “说没事就没事。我说,你是不是太高看自己了?”坐在棚子最外延,一直沉默埋头苦吃的金钟冷冷瞥了一眼梁小夏,惹得一众队员集体看他。
  这个矮人,怎么说话这么不客气?
  “怎么,一群盲目乐观的蠢蛋,还不准人说了?我们矮人信奉拳头大才是真理。寄希望于人类比星光还微弱的仁慈之心,还不如赶紧靠自己的双脚,跑得越远越好。”金钟比正常的黑矮人少些粗鲁,说话却十分硬气。他感激梁小夏救出黑矮人,却看不惯她那冷冷淡淡,不急不火的样子,一点都不爽快。
  “说什么呢你?!头费这么大劲把你们矮人从费恩的牢房里弄出来,你一句谢谢都不说,还这个态度,良心被吃了吗?!信不信你再说出一个字,我就毒哑你!”甜甜火大地站起来,怒视着黑矮人。其他人也摩拳擦掌,打算下一刻就将他扔出去。
  梁小夏拉拉甜甜的袖子,将旁边这位火气美少女按在座位上。甜甜从贵族的牢笼里解脱出来后,活得逐渐自我了,在冒险生涯的磨练中也找回了自信,火气见长,温柔小美女有向暴力治疗师发展的趋势。
  都是她宠的来了。
  梁小夏塞给甜甜一块霜糖口味蛋糕,望向桌子对面轻轻摇摇头。
  她更担心斯文。
  马人在看到她的眼神后,镜片中闪过一道亮光,默默放下在桌子下面,已经搭弓拉开的弓箭。箭头正对着金钟的腹部,只等她一声令下,就能送这个黑矮人去地狱报道。
  金钟也有些心惊。他的话音才落,坐在他身边这些人,身上都冒出一股庞大的杀意,对着他席卷而来。几股杀意或正气,或阴柔,从小队成员身上散发出来,直指他一个人。
  这感觉,就像是他居住的家乡,卢卡加半岛上,海面漂浮的巨大浮冰下面,隐匿的一群食人冰鲨。每头冰鲨都不大,却成群结队出没,这群“海洋之狼”的眼睛,和他现在看到的这些人的眼睛,同样冰冷。
  好几股杀意在他周围盘旋,只有梁小夏和洛基,依旧坐在座位上,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洛基没有释放杀意,只是淡淡地看了他一眼。就是这一眼,更让金钟心惊肉跳。在对方的眼睛里,他仿佛看到了尸山血海,对方踏在无数尸体上,全身烧着火焰,一眼扫过金钟身上所有的要害。
  他更像半岛上沉默的火山,平静外表下,压抑着狂暴的力量。
  金钟有点后悔,他还是太小瞧了其他种族,在卢卡加半岛他可以凭着一双拳头横扫年轻一辈中的佼佼者,在这里,只是随便遇上的几个人类和精灵,都有和他进行生死较量的实力。
  “谢谢你们救我们出来。可那和这事情没关系。我们矮人只佩服真正的强者和锻造大师。你答应我除掉费恩,可没有做到,凭什么叫我信服?”
  金钟不是蛮不讲理的人,可说出这话的时候,连他自己都觉得自己有些不讲理。杀死费恩这么困难的事情,他自问根本无法做到。更别说这个披着人类外皮,还未成年的小精灵。难道他真的是因为先入为主的一些偏见,看不清精灵吗?
  金钟的话一出口,队员们都是一愣。大家都不清楚,头儿居然还答应了这个矮人如此霸道的要求,看到梁小夏坐在面前,众人一阵后怕。幸好头儿没有听他的,直接和重重护卫的媒体斯国王硬碰硬。
  梁小夏则注意到一件有趣的事情。在有了智慧之脑之后,她分析语言信息的能力强了很多。金钟以矮人自称,而不是黑矮人或者白矮人,再看到他比一般黑矮人浅,比白矮人深很多的肤色,梁小夏似乎明白了一些事情。
  “从某些角度讲,刺杀费恩的计划,的确是失败了。”梁小夏放下手中的蛋糕,双肘撑在桌面上,五指并拢,下巴抵在分开的大拇指上,双眼掠过指尖看向金钟。眼中没有一丁点怒气,被理智主导的大脑冷静地叙述。
  金钟微微幸灾乐祸地一笑,笑容在队员们的瞪视中,又僵在脸上。
  “拉法尔被石化了,不知道还救不救得回来。”梁小夏早想到费恩可能会有一些保命的招数,她自己堤防着,却让拉法尔中招了,从队长的角度讲,她没有保护好身边的队友,这一次很失职。
  即使拉法尔死了她也一点都不难过。
  “不过任务还是顺利完成了。”
  梁小夏掏出一个透明玻璃盒,摆在小摊的条桌上。切口整齐的一只右手陈列其中,尾指上戴着一枚小小的玫瑰图案红宝石戒指,正是费恩的右手。
  队员们的脸色陡然变得难看。并不是因为这只死人的右手。而是,而是…
  “天啊!头儿,你到底干了什么?!你真的把费恩给宰了?开玩笑呢吧?”德姆一蹦老高,捂着嘴巴,满脸不可置信的样子。
  他们头儿是疯子吗?杀了一个国家的最高统治者,国王陛下,玫缇斯的金玫瑰?她到底是怎么做到的?难道国王骑士团是纸糊的吗?难道玫缇斯坊间流传国王陛下会闪电神术,都是骗人的?国王是养殖场里的猪吗?说杀了就杀了?
  作为一国之主,费恩防身的手段他们连想都想不出来,只能想到层出不穷,惊天动地几个词,具体是怎样的,大家空白的想象力都无法填补出来。
  这和他们劫持一个贵族少女的性质完全不同,她居然真的杀了费恩,在骑士团的重重包围下,在海量卷轴的堆积下,杀了费恩。
  梁小夏收起玻璃盒,苦笑一下:“本来想把他的头也割下来,拿给你们看看的。不过那样子实在有点倒人胃口,不看也罢。”
  洛基搭在椅背上的右手一拳砸下,托盘里最后一枚完好的果酱蛋糕被他砸成了烂泥。
  众人望着烂兮兮,果酱四溅的蛋糕,猛地打了个哆嗦。
  看来国王陛下死得极惨。
  “头儿,你告诉我,还有什么事你做不到?啊!这样活下去太没意思了。也许以后,你说自己把天上的月亮摘下来,我也不会再惊讶了。”德姆一句话,说出了所有人的心声。
  金钟终于沉默不吭声了,双眼死死盯着桌面上的蛋糕,拳头捏紧,脑子里乱糟糟的,不知道在想什么。
  “精灵主人,这么危险的事情,下次还是叫上我一起吧,至少我跑得比较快。”脑海中,斯文传来一句玩笑话,听起来不很在意。他背在身后抓着弓的手指却紧紧握死,关节泛白,用力得几乎出血。
  跟不上她的脚步,他迟早会被抛弃出去。(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qidian.com)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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