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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哥见我多妩媚_分卷阅读_3

  闻蝉装死不应。
  李信扬声,“来人,把跟她一起来的那个妇人的手砍了……”
  “闻蝉。”闻蝉飞快答少年的话。
  抬目,隐晦地瞪他一眼。
  李信继续欣赏她的美貌。看她明明怕他、还不得不装作不怕,也挺有意思的。
  她说她叫什么来着?
  李信拢了下眉,“文我知道。哪个蝉字?”
  其实他连“闻”都错了。
  少女朱唇翕动,“就是‘袅袅兮秋风,山蝉鸣兮宫树红’里面的‘蝉’字。”
  李信说,“听不懂。我没念过书,不知道你在说什么。简单点。”
  闻蝉无言。
  心中鄙夷:乡巴佬。
  她再一次抬头,悄悄瞪他。少年倒是目色坦然,闻蝉心想,好厚的脸皮,说自己没读过书,就跟说没吃过饭一样,一点都不知道害臊。
  似猜到她心中嫌恶,少年眸子冷下,锐意顿现。
  闻蝉无法,怕惹恼了这贼人,只好叫了两声,“知了,知了。”
  李信静默半晌。
  扬眉,没听懂,“你说什么?”
  闻蝉心中难堪,闭着眼,勉强再开口,“知了,知了。”
  她被他逼得,手紧紧抓着袖口,握得指骨发白,受辱一般咬着贝齿,快速道,“就是‘知了知了’的那个蝉。”
  李信手搓了搓案面:“……噗。”
  什么倒霉父母,给女儿取这么个名字,还不如叫小妞二丫呢。
  闻蝉被他笑得很生气,眸下微红,唇抿了抿。李信心中觉得她可爱,有些想跟她说话。但屋外的人喊了声“阿信”,他应一声后,站了起来。同样听到外面的催促,闻蝉松口气,睁开眼。一睁眼,就发现少年俯下身,面孔几乎贴着她的脸。闻蝉身子僵硬后倾——
  “听好了。你嫁我,你们一行人带的所有东西,我一样不动,全都还给你作嫁妆,还送你那一堆谁谁谁离开。你不嫁,这些,可都是没有了。”
  闻蝉说,“……你不是说让我考虑吗?”
  “我让你考虑一辈子了么?”
  这人,痞起来真痞,冷起来又真冷。
  闻蝉呆呆看着他凑近的面孔,在他漆黑的眼睛里,看到一个凄凄惶惶的可怜女孩儿。
  门外的人再次喊一声,李信冷眉冷眼,“快说。说嫁我!”
  闻蝉被他这样欺负,有些发恼,有些着急。他一副威胁她的样子,步步靠近,硬是不给闻蝉找借口的时间。催得少女靠着墙壁,咬牙说了实话——“东西都给你,人你也留着,反正我不嫁!”
  李信没有被她惹怒,而是站起身来。
  他上上下下地看她,不知何时,他手中出现了一块玉佩。闻蝉看他手中那块玉佩太眼熟,忙低头,就发现自己腰间的玉佩不见了。她瞪大眼,伸手想夺回。看他往后退开,笑容又凉又坏,晃得她眼晕,“定情信物。”
  出了门,三四个人同伴等着少年。
  众人的调-笑起哄下,少年的脸淡了下去,说,“这可真是麻烦。”
  “阿信你说什么?”
  李信晃晃手中玉佩,“他们的身份,绝不是富商那么简单。”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继续被逼婚感觉萌萌哒#
  ☆、第3章 要完
  十来个人在寨中走,踩在雪上,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四面雪白,松柏覆压,一行人,像是白绢上的几道墨点。
  李信在这十来人里,年龄算是最小的一拨,只有十五岁。论相貌,论才学,都不出色。走在一群青年中年老年中,挺不打眼的。
  他们走向一间屋子,槅扇外站着两个小郎聊天,看到他们进来,连忙拉开门。其中一位少年,缩着脖子,笑起来映着雪,煞是明朗。此少年眉清目秀,在一群五大三粗的汉子中,颇称得上“惊艳”。看到众头头过来,他机灵地拉开门,给老大们问好。
  有人看到讨喜的开门少年,咂一下舌,“李小郎,你这是弄啥咧?咱都是混混窝了,不兴你这拜天皇老子的架势啊。”
  被称为李小郎的少年,大名李江。闻言嘿嘿一笑,少年赧然中,仍能说会道,隐晦地看一眼李信,“兄长别开我玩笑了,我就是想有朝一日,能像阿信哥这样,跟你们一起商量大事,多威风啊。”停顿一下,“怎么说我和阿信哥,八百年前还是一家呢。”
  李信当着小透明,百无聊赖地跟在众兄弟间,莫名其妙被提一嗓子,他扯下嘴角,“那行了。威风到做了混混,咱老李家祖宗有灵的话,脸早被丢光了。”
  李江及众人无言以对,听出了李信话里的嘲讽。
  守门的李小郎看几人哈哈笑过,纷纷拍拍自己的肩,给自己无声安慰。人进了屋后,李江方才的笑收了回去,只看着李信,目光阴下去——虽说李信是个街头混混,但会稽郡中,又有几个像阿信这么厉害的混混呢?然他羡慕李信,李信自己却不在意。
  同样姓李,同样年少,甚至同为混混,人和人的机遇,真是比不得。
  而进了屋的众人,不再关心守门少年的小心事,关上门后,就继续说起绑回来的一行赶路富商妻女。
  李信将自己从闻蝉那里顺来的玉佩,展示给几人看,“你们看这玉佩的成色,比我们以前见到的,要好很多。还刻着字,花纹似有某种规律。那自称富商家的妻女,不管是那女君,还是小娘子,气质都比我们以往见到的人好很多。恐怕真不是什么富商。”
  玉佩被人传着看,上面刻着好几个字,但这个屋子的人,也就是普通的平民百姓。此年代的平凡民众,根本没有识字的机会。众人大眼瞪小眼半天,茫然中,问道,“阿信,你知道这写的什么字吗?”
  “我认识‘舞阳’二字。其他字不认得。”
  李信认得简单的字,但他常对人说的,直接就是不识字。
  他让人去找红漆,又在玉佩传回手中时,刺啦一声,撕下袖上一块布条,用玉佩重重压上红漆,把红漆上烙出的刻痕,印在了撕下的布条上。众位围观下,看到李信已经在布条上印下了几个篆文大字,听他道,“阿南拿着这个布条,明天下山,找识字的人问一下,这玉佩上写的到底是什么字。”
  他语调清晰,逻辑分明,一屋子的人都听他说话,纷纷点头。
  有不解的问,“那‘舞阳’又是什么意思?”
  李信笑一下,“一个县名。”
  众人继续疑惑讨论,不懂为什么要把一个县名刻玉佩上。
  一人突想起,“对了,我从这些人手里,搜出好多竹简来。”
  李信“嗯”一声,“那把有字的都带下山,让人看看写的是什么。”
  陈朗是所有人里,书读的最多的一个青年了。原想去长安投卷挣一点功名,然父亲糊涂,迷上赌-博,输了家业。二老去后,家徒四壁,陈朗家中却还有一妻一女等着养活。陈朗走投无路,只好偶尔做做劫匪,接济接济自己的家室。在所有大老粗中,陈朗一直是军师型人物,此时便感叹,“之前阿木看到那行车马,非说咱们一个多月没遇上肥羊,想高兴高兴。没想到等来的,也许不是羊,而是狼。”
  屋中众人交谈,呆头呆脑的阿木津津有味地听着各位兄长的吩咐。陈朗一批评他,阿木便不高兴道,“劫都劫了,阿信还找了老婆呢,你事后抱怨什么啊?”
  李信靠墙,闻言漫不经心道,“是啊,劫了就劫了。会稽郡中又能有多大的人物呢,兄长不必忧心。”
  一众愣头青中,陈朗就觉得李信稍有头脑。然听少年此心不在焉的话,陈朗摇头:未曾读过书的人,果然见识少很多,想事情也是大大咧咧,什么都不怕,真不是好事啊。
  他忧心忡忡问,“阿信你既然已经猜到咱们劫的人身份恐怕高,要不要装作故意,现在就放了他们啊?”
  李信不动声色地观察一屋子人的眼神:有的不服气,觉得既然抢了,就是该享受;有的心怯,怕惹来后患,他们也就是小混混而已;有的无动于衷,不觉得放了如何,也不觉得不放就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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