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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青梅竹马

  小胖子饭馆,是李易他们所在大学附近的一道独特风景线。此店长年屹立不倒,无论是城管的推土机,还是扫黄打非办的密探,都没能奈何得了它。
  学业失败的人喜欢来这儿吟诗作对,一吐怀才不遇的苦闷;感情受挫的人喜欢到这儿忆苦思甜,回味当年被人追的幸福。至于李易他们这些酒囊饭袋,则是纯属喜欢这里的实惠价格,吃饭嘛,反正大家都一样,就着啤酒吹牛逼呗!
  “我说兄弟,你是不是没睡醒呢?这两个黑眼圈,也忒吓人了点儿吧?”坐在李易对面,将他上上下下好好打量了一番,马戈略显同情地问道。
  “没办法,这是网络作家的通病!”扒拉了一口白米饭,就着番茄炒蛋,李易一边吃一边继续道:“而且,我今天也起早了,你打电话给我的时候,我还在辛勤码字呢!”
  “你真打算干这个?大飞不是说要跟你合伙做生意么?”马戈一脸疑惑道。
  “被我给推了,你知道,我这人忠厚老实,压根就不是做生意的料儿。”摇了摇头,李易颇有些自命清高的意思。
  “得了吧,就你还忠厚老实呢,吃喝嫖赌,坑蒙拐骗,你哪样不会,哪样不精啊?”对此,马戈自是嗤之以鼻,不屑与之为伍。
  “哈哈,的确,说到这忠厚老实,又有谁能比得过咱们的小马哥?”李易谄笑着说道:“看你人模狗样的,到底找了什么好工作,可以在小胖子挥金如土?”
  “人民教师!牛吧?”马戈洋洋得意道。
  “我去!你还真为人师表了啊?”吃惊之余,李易一口饭差点儿没喷出来。
  “怎么?我就不能为人师表吗?”马戈不服气地问道。
  “能、能,绝对能!说真的,您老就长了一张精忠报国的脸,不报效国家,那就是国家的损失,百姓的损失啊!”生怕自己这顿饭会蹭不上,李易连忙改口道。
  事实上,他这话倒也不是完全胡诌,马戈的确长了一张正经八百的国字脸,再加上面相显老,看上去要比实际年龄成熟很多,自然就能带给人一种安全感。
  此外,马戈为人厚道,办事牢靠,在李易他们几个哥们之间,那是口碑大大的好,人人需效仿、学习的楷模啊!
  “不过,我那只是民工子弟学校,不算什么正规单位,福利全无,工资又少的可怜,只能勉强养活自己而已。”马戈略显无奈地说道。
  “嗯,骑骡子找马,能混口饭吃也好,总比我这样的状态强。”李易倒是挺有自知之明的。
  “我觉得你还是去找个工作吧,靠写小说赚钱,怎么想都是件不靠谱的事情。”马戈忍不住劝道。
  “你懂什么?这是理想与现实的较量,我不能因为现实的窘迫,就让理想为之屈服!”李易又开始写诗了。
  “狗屁理想,肚子都吃不饱呢,你谈毛的理想啊?”马戈一脸鄙夷道:“照我说,你就是让那女人给害的,考研也是、写小说也是,为了争那一口气,值么?”
  “我……”李易很想辩解几句,可突然间,却不知该从何说起。
  难道,自己真的只是为了争那莫须有的一口气吗?李易无力地靠着椅背上,很想指着马戈的鼻子大声反驳,但内心深处,他却知道这是无可争辩的事实。
  表面上,李易是个大大咧咧,什么也不在乎的豪放男儿,可谁也不知道,他那坚强的外表下,藏着一颗敏感而又易碎的心。
  当相恋了五年的女友,因为父母的阻挠而无法同自己继续交往下去时,李易非常大方地选择了分手。其实,这不是大方,而是害怕坚持的结果是彼此伤害,选择了对现实的妥协。
  正因如此,他才要证明给别人看,你们瞧不起的人,是一个牛逼的人,哪怕他穷困潦倒,一贫如洗,终有一天会咸鱼翻身,出人头地!
  “小马哥,我已经向现实低过一次头了,现在,我只想坚持做我喜欢做的事情,这有什么不对吗?”沉默半晌,李易终于开口道。
  “好吧,如果你坚持,那我也无话可说。这顿饭就当是我们的散伙饭,从今以后,你没事儿别来找我,有事儿就更不用来找我了!”马戈将杯中酒一饮而尽,恶狠狠地说道。
  “我靠,有必要整得这么绝吗?!”目送着马戈起身离去,李易的嘴角不由泛起一丝苦笑。
  他知道,这家伙永远都是刀子嘴,豆腐心,否则,此刻就不会跑到柜台去结账了。真正让李易心中苦闷的,是被马戈勾起的那些回忆,像是五十六度的红星二锅头,烧得他口干舌燥,浑身难受……
  “只是女人,容易一往情深,总是为情所困,终于越陷越深……”
  听着耳麦里传来的歌声,李易蜷缩在特地为码字而买的巨型沙发椅上,突然觉得梁静茹的《问》,唱的应该是男人,至少,应该是自己。
  “可是女人,爱是她的灵魂,她可以奉献一生,为她所爱的人……”
  “扯淡,现在这世道,有几个女人会把爱视作灵魂?能为所爱的人奉献一生?我奉献你娘个腿嘞!”骂骂咧咧地将耳麦摘下,扔进了电脑旁的垃圾桶,李易觉得是时候振作起来,为梦想而打拼了。
  此时此刻,他只觉得脑子里有惊涛拍岸般的巨声响起,仿佛某种东西正要不受控制地倾泻出来,让他头疼欲裂。
  幸好,当李易的双手摸上键盘时,电脑便成了他最好的发泄口。一个个文字似乎承载了无数情感,带着某种魔力被击打在十七寸的显示器上,越排越多,越码越快。
  不知是受到白天的事情影响,还是自己的思绪牵引所致,小说的主人公“林笑”,今天竟然有了一个青梅竹马的女伴。而在李易的“操控”下,这个疑似“女主”虽出现得比较突兀,却也同剧情实现了无缝对接,让整个故事得以顺利延续。
  “哼,说来说去,还是打小培养的感情靠谱些!”恍惚间,李易瞄了一眼时钟,当发现已是夜里三点多的时候,他紧绷了一夜的神经终于舒缓开来,衣服都没脱就躺倒在了床上。
  ……
  ……
  “叮……叮……叮……”
  天刚蒙蒙亮,睡了还没三个小时的李易便被一阵急促的门铃声吵醒,半死不活地爬了起来,从猫眼里向外望去。
  “嘶……”这一看不要紧,李易倒抽一口凉气,睡意竟是瞬间全无,整个人像被投入到了冰窟之中,清醒地不能再清醒了。
  因为,他分明看到门外站了一个清新可人的姑娘!虽只是惊鸿一瞥,但对方的魅力却已经通过猫眼传递过来,让李易浑身酥软,不能自已。
  在这一刻,李易对天发誓,哪怕对方只是走错了门,他也要留给她一个最完美的印象!于是乎,在接下来的二十秒中,李易完成了刷牙、洗脸、梳头、换衣服等一系列高难度动作,“啪”的一声,打开了房门。
  “同学你好,我姓李,名易,是这里的房客,你这一大早的登门造访,让我很是被动啊……”
  “大力哥,你不记得我啦?我是小林子啊!”没等李易把场面话说完,这位留着一头齐肩长发,俏皮可爱的小姑娘,就睁着一双无辜大眼抢白道。
  毫无疑问,女人的这种表情状态,是男人最难招架的,所以,李易瞬间就“麻”了,而更让他麻上加麻的,是小姑娘所说的那句话。
  “大力哥?!”这是被历史尘封了多久的记忆啊!
  如果李易的老年痴呆还没有提前到来,那应该是在九十年代初,自己还穿着开裆裤,挂着鼻涕带人四处打混的时候。
  彼时,自己也算是村中一霸,调皮捣蛋的事情没少折腾,因此,也就有了一群“忠粉”,天天跟在屁股后面,歌功颂德,呈仰视状。
  而此刻眼前这位落落大方,正看着李易不住傻笑的姑娘,便是自己当年的崇拜者之一,小他一岁的隔壁邻居,林小小,外号,小林子!
  说起李易他们这个村子,倒也简单,李、林两姓几乎占了百分之八十的人口,而李易的老娘就是林家闺女,说起来,还跟林小小他们家有些亲戚关系呢。
  “哎哟我的娘,怎么是你啊大妹子!这都多少年没见了,快进来坐吧!”斜靠在门边的身子立马挺得笔直,好不容易将当年那个胖嘟嘟的小屁孩,与眼前这位苗条姑娘重合到一起,李易连忙将人请进屋来。
  “大力哥,婶婶本想早点儿联系你的,可是电话打了好几个都打不通,所以干脆就把地址给我,让我自己找来了,你不会怪我唐突吧?”甫一落座,林小小便忐忑不安地开口道。
  “哪能啊,俗话说的好,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咱们今天有缘聚首,我高兴还来不及呢,又怎么会怪你?”李易故作豪爽道,脚底下还不忘把三天没洗,堆积如山的衣服给踢到床底下去。
  “呵呵,大力哥,这么多年没见,你还是老样子啊。”林小小不知想到了什么,捂嘴笑着,两只眼睛眯成了一条线。
  “是啊,仔细算算,自从我高中毕业那天碰过一次后,咱们已经有四年多没见面了。”李易也是大发感慨道。
  其实,高手毕业典礼上的那次相遇,也只能说是意外。林小小的堂兄与李易是同届不同班,他们一家人那天正好也去观礼,这才有了打照面的机会。
  “嗯,我一直都在江海市念书,过年回家也只是待个四五天,见面的机会自然就少了。”林小小点头道。
  “哦,对了,你这次怎么有空到这儿来看我?是学校放暑假,打算出来玩玩么?”李易胡乱猜测道。
  “不,我这回是打算在这边常住呢!”林小小却是语出惊人道。
  “常住?我这儿么?!”一听这话,李易分明感到自己的胸腔猛烈一颤,有种突如其来的眩晕将他瞬间笼罩。
  “呃……是学校,我考上了你们学校的专升本,接下来的这两年,就要多多麻烦大力哥啦!”林小小甜美一笑,留给李易的,是无限的遐想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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