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夜书吧>书库>穿越>快穿之渣女翻车纪事[H]> 咱俩就是天作之合(40)

咱俩就是天作之合(40)

  春晓来到陌生的京城火车站,虽然说原主是京城土着,但是她对于这个时期的京城十分不熟悉,下了火车站之后,她在火车站附近的招待所住了一晚。
  第二天,她直接拎着手提箱去到京城师范大学,办理提前入住。
  她是肯定不会回家的,那个两室一厅挤着一家六口的隔断房,春晓想一想就觉得头皮发麻,住惯了皇宫大院和农家小院,对那种鸽子笼她有些敬谢不敏,更何况还要和六个几乎是陌生人的亲人住在一起。
  但是在办理完入住后,她还是买了点水果去拜访了父母。
  结果来到家门前,得知因为她父亲升到了车间主任,所以现在已经分配到更好的房子,一家人搬到了另外一栋楼去住了。
  春晓又拎着水果去另外一栋楼,问了楼下的师傅,找到了家门。
  果然如她所想,一家人在知道这个下乡的知青女儿/妹妹/姐姐回城之后,都有些不开心,虽然从两室一厅搬到了叁室户,但是家里的房子还是住不开的。
  好在春晓及时说自己考上了京城师范,以后都会住校,才算是挽回了一点亲情。
  今父今母都很高兴,做了一桌好菜招待她。
  春晓也不是没见过世面的,下乡的两年,她被折玉郎的大鱼大肉喂得,见到什么好菜都能面不改色。
  但是在尝到今母烧的那道梅菜扣肉后,春晓决定以后还是常回家看看,妈妈的梅菜扣肉烧得太好吃了,她要和妈妈重拾母女亲情!
  可是今母却不太想和这个要费钱念书的小女儿,重拾亲情,她是个见钱眼开的女人,招待完回城的女儿后,她就开始话里话外送客。
  春晓无奈,为了多吃几盘梅菜扣肉,她主动剧透:“在下乡期间,我认识了一位志同道合的革命战友,他也是京城人士,家住在内环的军区大院,我们约好了,等我在学校安顿好了,就一起去老莫吃饭。”
  这句话的重点可太多了。
  今母迅速地捉住了关键词,京城人士,军区大院,老莫饭店,连在一起,就是一个有钱有势的红二代啊!
  今父老奸巨猾,他和今母想在了一起。
  夫妻俩狐疑地盯着春晓,怀疑她怎么这么好的运气,在乡下还能遇到军区大院的二代,转而在看到女儿那张娇艳欲滴的脸后,平静下来,他们的好闺女没什么特别的,就是长得特别好看。
  于是当天晚上,春晓又蹭到了一顿晚饭,一家七口人合家欢了一番,她才意犹未尽地由最小的弟弟,骑着破自行车将她送回了师范大学。
  好在师范大学离今家不远,不然以她弟弟今小勇这小身板,还真蹬不动这么久的自行车。
  离开学还早,但是学校里提前入学的学生开始多了起来,春晓在去图书馆看书外,其他的时间都用来去今家和今母交流感情,顺便蹭饭。
  离开了折玉郎,春晓的嘴巴都要淡出鸟了。只有今母的好手艺,能让她开怀。
  一连蹭了五顿饭,今母都要开始怀疑春晓在忽悠她的粮食了,“你到底是不是真的认识什么高干子弟?别是在诓骗我?”
  春晓:“……那当然,如假包换。”不出意外,按照剧情,再过两个月我就能成为少奶奶,你就能坐小轿车去大院里喝上喜酒。
  可是今母现在在窄小的厨房里,围着围裙,握着菜刀,瞅着嘴馋的闺女,质疑极了,就她这好吃懒做的德行,能认识什么高干人家?别是被外面的男人给骗了。
  今母道:“你明天将那个朋友带回家,一起吃个饭,我们做父母的也要看看,女儿都认识了什么朋友。”
  春晓:“……”她无言以对,她还不知道元辰住在哪,还不知道元辰电话号码,还不知道元辰也没有离开爪洼子大队回京城。
  见春晓支支吾吾的样子,今母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大叫一声:“你这丫头就是在骗我粮食吧!”
  一直支着耳朵的今父也被惊动,拎着报纸走到厨房,沉着脸,“你这丫头,也是,为了两顿饭,啥话都往外编。”
  今小勇在外面伸脑袋,叁个姐姐只有二姐在家看电视,听到声音和今小勇一起伸脑袋,笑嘻嘻的。
  今母嗔怪:“肉可贵了,由着你吃了叁天,咱家都要吃不上饭了。今天就别吃了。”
  春晓眼巴巴地看着今母将拿出来的肥肉,果断又放回橱柜里面,她快哭了。
  春晓委委屈屈:“妈妈,饿饿,饭饭。”
  今母冷酷地整治了一桌青菜宴,一锅糙米饭蒸好了,“你爱吃不吃,倒霉孩子,还敢骗老娘。”
  春晓委委屈屈地坐在凳子上,拿着筷子扒饭。
  二姐今春华幸灾乐祸,道:“妈这两天可乐坏了,还以为你真能带回家一个金龟婿,结果没想到,你这么敢编。果然下乡两年,整个人都不一样了,胆子肥了这么多。”
  今小勇摸摸脑袋,憨憨道:“四姐,你真傻。我们天天在北京城待着,也没认识到个贵人,你下个乡就能认识上了?那我们多没面子啊。”
  今母叹口气,这么拙劣的谎言,她和她爸竟然还上钩了。
  今父面子有点挂不住,咳了声,道:“食不言寝不语!”他瞥了一眼长得最好看,就像是整个今家的灵气都长到她一个人身上的春晓儿,摇了摇头,说:“春晓如今考上大学,是个大学生了,和你们不一样。昨天肉联厂的主任来找我喝酒,说是他家有个侄子在肉联厂上班,想要介绍和春晓认识认识。”
  今春华张张嘴巴:“肉联厂啊,那不是天天有肉吃?这种好事,爸爸咋不介绍给我呢?”
  今父瞪她一眼,“人家也没看上你。说起来你也认识,就是你高中同学。”
  今春华想了想,想到那个长得白白胖胖的男同学,“我想起来了,赵小亮!他爸妈都在肉联厂上班,家里都不缺肉吃,条件可好了!他老早就说以后要进肉联厂当工人,羡慕死我们了。”
  春晓默默扒饭,想吃梅菜扣肉想吃梅菜扣肉想吃梅菜扣肉……
  今母瞅一眼闺女,道:“明天就去见见人家,人家条件好着呢,这下真叫你占到便宜了。”肉联厂啊,多大的福气啊!
  春晓臊眉耷眼,“今晚吃梅菜扣肉吗?吃我就去。”
  今母不同意:“吃啥吃,咱家啥家庭条件你不知道吗?等你事成了,就指着你带肉回来给爹妈吃呢。”
  春晓吸溜吸溜口水,迟疑该不该去相亲,搞点肉回家吃吃,肉联厂工人,应该能拿到最好的肉吧?那样是不是就能吃到更香的梅菜扣肉了。
  “那妈你给我买条裙子,我相亲要穿得好看。”春晓走得急,啥也没带,衣服也没两身,现在穿的都是来时的一套。分外怀念男主的心灵手巧温柔体贴。
  话题正在聊着赵小亮,只听到门被叩响了。
  叩叩叩叁声。
  今母打发今春华去开门,今春华飞快地将门打开,一句“找谁啊”拖长,瞪大眼睛。
  大开的大门,露出了外头那个高挺的男人身影,俊朗白皙如日光落下的男青年微微含笑,黑色的风衣修饰得身形挺拔,那星眸看进屋内,落在扒饭的春晓身上。
  一家人都被来人的气度惊呆了。有一种人,譬如春晓,譬如折玉郎,譬如元辰,天生就有一种,似乎和平头老百姓不一样的气质,人群中就像一朵傲然独立出淤泥不染的芙蓉花。俗称主角气场。
  元辰向今父今母点头问好,轻声唤了一声,“春晓同志。”
  春晓还在沉迷于纠结要不要去和肉联厂工人相亲,没听见。今母一个胳膊肘让她回神,她拽着女儿,哎哟一声,“春晓,这位?你认识?”看着就像个有钱人。
  春晓看向了门外,认出这个大帅哥是元辰,她哦了一声,用筷子戳戳饭,随口道:“哦,这就是我说的那个家住军区大院,和我在乡下认识的好朋友啊。”
  今父今母今小勇今春华:???你不是骗人的吗??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