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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狂医_分卷阅读_277

  林枫表演的黏鸟儿好看是好看,但武学上,通常都是中看不中用,一会儿打起来,恐怕这林枫连人家朴承信一招都接不了吧。
  极速拳馆的人嬉笑着议论纷纷,洪家拳馆的人则是纷纷骂出了声:“真tm不要脸,明面上是提醒,但暗地里却是想人家真的以一敌你们所有,你们极速拳馆的人可真是又想做婊—子又想拿牌坊啊。”
  “黑带两个?除了你,还有谁?”
  “这是申市极速拳馆的朴馆长,这次来我们博州市极速拳馆做客,他是黑带六段,名副其实的高手。”
  “你们可真不要脸,竟然还请外援!学了韩国人的跆拳道打华夏人本来就够可耻的了,现在还把老外给拉来,嘿嘿,而且还要一起上,你们极速拳馆的无耻程度,已经刷新了我的认知。”
  洪鹿鸣红着眼,这极速拳馆可真是无耻啊,竟然还请了外援!
  而且,还是个黑带六段的高手!
  虽说林枫的实力和她爷爷当初的实力相差无几,但林枫的样子看上去实在太过阴柔瘦弱,一点儿肌肉没有不说,连寻常习武之人的老茧之类的东西都不曾在他手上发现,而且,皮肤还白皙细腻如玉,活脱脱的一个经常泡牛奶浴的公子哥儿,若不是她的父亲说他是个高手,她愣是不敢相信,林枫有缚鸡之力。
  “一起上吧,节约时间。”所有的质疑与谩骂,在林枫的一句话中结束。
  他依然站得笔直,连防守动作都不做,只是目光紧紧锁住极速拳馆的人。
  “既然人家都说了一起上,那咱们就不客气了。”金学军哈哈一笑道。
  “慢着。”一道低沉的声音响起,从金学军身后,走出一个看上去还算小帅的单眼皮青年,这人染着黄头发,一看就能看出并非华夏人,他大步走上前,站在了林枫面前,道,“你说华夏武功,只杀敌,不表演,但我看阁下刚才的拳法表演成分居多,不过,你黏住鸟儿的那一段,我很欣赏,所以,我决定允许你和我比试一场,只要你在我手下走过一招,就算你赢。”
  “一招?”林枫笑了笑。
  “是的。”朴承信到了申市之后,便四处挑战武学高手,所到之处,无一不胜,所以,他认为华夏的功夫,不过如此,而且,眼前的青年浑身都看不出习过武的架势,所以,他觉得,林枫在他手底下,走不过一招,之前林枫所有的话与动作,无非就是所谓的心理战罢了。
  “你倒是很有自信,那开始吧。”林枫也不多说,后腿几步,让朴承信开始进攻。
  朴承信‘嗬’的低吼了一声,脚下连点,朝着林枫跃起,上来就是一记下劈!
  这雷霆万钧的一脚,夹杂着破空之声,令人肝胆欲裂。
  周围的人纷纷惊呼,朴承信的腿法,当真是刷新了他们的认知。
  “太慢!”
  林枫撇了撇嘴,缓缓的侧身,后退,移步上前,一记搬拦捶,猛的捶在了朴承信的胸膛之上,‘嘣’的一声,朴承信那宽大的跆拳道服后背炸裂,他整个人,也如炮弹般,飞射了出去。
  就在众人惊讶间,朴承信连惨叫都来不及发出,身体便撞在了金学军的身上,一道如同破麻袋落地的声音响起,金学军闷哼了一声,连连后退。
  边退边吐血。
  然而那朴承信却是什么事都没有。
  足足十几秒,金学军才停下脚步,轰然跪倒在地,眼耳口鼻七窍流血,全身颤抖。
  在场所有人都目瞪口呆。
  林枫之前的演练虽然极具美感,也很震撼人心,可那毕竟是演练,此刻的实战虽然只是一拳,但让所有人心头狂震。
  第552章 洞穴
  隔山打牛劲,竟然真有这种功夫。
  而且,黑带六段,这放在全世界明面上都能算是顶尖高手的朴承信,在林枫面前,却是不堪一击。
  朴承信一脸难以置信的从地上爬起来,看了看跪在地上的金学军,又看了看林枫,他张了张嘴,却是说不出话来。
  “我说了让你们一起上了,你们又不肯,非得浪费时间。”林枫摇了摇头,“真不是我针对你们其中的谁,而是你们一群人,都是垃圾,华夏的国术,不是你们这种三脚猫的功夫可以比得上的,对了,你们还要一起上吗?”
  林枫拍了拍手掌,目光扫向极速拳馆的所有人。
  众人纷纷一颤,眼睛不自觉的避开林枫的眸子,这年轻人的功夫真tm诡异,他的动作明明很慢,可是却总感觉一切都是那么的水到渠成,而且杀伤力惊人。
  他们面面相觑,看着对方眼中的惊疑,不少人互相询问,刚才林枫用的可是太极?
  太极不是老头老太太们晨练的花架子?
  “如果不能上的话,那就请你们离开这里,还有,那株百年野参王归我了。”林枫淡淡道。
  “凭什么,这野参王是我们和洪家拳馆的赌注,你又不是洪家拳馆的人。”陈东见到林枫对野参王有意,顿时嘟嚷道。
  林枫扫了他一眼:“我现在是在和你们商量?是谁说的,落后就要挨打,你是不是想试试?”
  陈东一噎,林枫这话说得很不讲道理,摆明了就是要抢,但他没有办法。
  打是根本打不过林枫的,叫人?
  开什么玩笑,以林枫的实力,连黑带六段都被打得跟孙子一样,再怎么叫人,都是无济于事的,哪怕是叫来全世界仅存的那位黑带九段的高手来,估计也不会是林枫的对手。
  林枫的实力,已经超出了他对武学的认知,在他心里,林枫的战斗力和那些武侠小说里的,怕是一个层次。
  简简单单,看上去慢兮兮的太极,竟然能用反震之力将黑带四段的金学军给震跪下,这对力量的控制,得是多么完美才能做到?
  林枫径直走向盛放野山参的托盘,极速拳馆的人虽然不愿意,但奈何他们实在打不过林枫,现在林枫摆明了要仗势欺人,他们也是无可奈何。
  一克品相好的百年野山参现在的拍卖价差不多就是十二万左右,眼下这颗野山参起码有一百来克,算下来,价值千万,这还是有价无市,极速拳馆本打算将其放在拳馆打广告,省下的广告费都怕不止千万了,等展示的差不多了,再拍卖掉,卖的钱作为拳馆的活动经费,本是一笔如意算盘,可惜,现在却是为他人做了嫁衣。
  林枫端起盘子,揭开红布,扫了一眼托盘中的野山参,他眉头顿时一跳,这野山参说是说百年的,但恐怕有五百多年的样子,亏的是挖参的是个懂行的,每一根参须都绑的有红绳,参本体上,甚至绑了几根大红线,看上去,整颗人参像个红线团子一般。
  拿起野山参,林枫就将其放入自己的行医箱下层,这几百年的野山参已经有了灵性,药用价值极高,当然,这是对于他这种会用的医生来说。
  况且,这种好东西,自然是要给自己用了,几百年的参精,被他彻底吸收之后,无论是体魄或是神魂,起码要强大一个档次。
  不顾极速拳馆那帮人难看的表情,林枫道:“你们这是养精蓄锐,一会儿还要和我比试?”
  “没有,没有。”陈东赶紧摆手,朴承信咬了咬牙,也是摇了摇头。
  林枫见状,便道:“那还不快滚?”
  放在以往,林枫哪里会管这些人呆不呆在这里,他现在赶他们离开,只是想独自看看瀑布后面的东西而已。
  极速拳馆的人搀扶着受了重伤的金学军在林枫的呵斥下赶紧离开,而洪家拳馆的人,却是靠了过来,说要请林枫吃饭。
  林枫推辞了一番,洪立国却很是客气,洪鹿鸣和洪小白见林枫是高手后,拘谨了很多,和林枫说话有些胆怯,但也极力劝着林枫,邀请他下山去洪家拳馆吃饭。
  足足花了十几分钟,林枫才把洪家拳馆的人说服,不过他们愣是要留林枫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林枫唯有随便想了个叫木风的化名,至于联系方式,他说并没有手机,这一点,洪家拳馆的人倒是表示理解。
  所有人都走后,他一个人留在了桃花谷,等过了半小时,他确定所有人都走远了之后,这才朝瀑布走去。
  瀑布并不是很宽,但也有三五米,二十多米高,如同一条百练悬挂当空,在阳光的照射下,一条彩虹挂在瀑布的腰肢位置,十分美丽。
  林枫观察了一阵,却看不到洞口,唯有爬上了对面的树顶,用石子弹进瀑布里去试探。
  在弹了上百颗石子后,他终于找到了入口的确切所在。
  就在那彩虹的位置,离地面十几米的地方,那里有两颗迎客松长在峭壁上,正好挡住了洞口。
  湿润的峭壁上长满了青苔,想要攀爬上去,那是不可能的,唯有从上面用绳子垂落,从山坡顶上到洞府入口,有三十多米,不过下面虽然是密林,但也可以钻进去,毕竟林枫并不怕蛇虫鼠蚁,他只需要找根十几米的绳子从瀑布顶端垂下来即可,不过林枫身上并没有这么长的绳子,而且附近都是荒郊野岭,也不可能去买登山绳。
  不过这并不能难倒林枫,常年的户外生活,他早就学会了自制绳索,山林中有些藤蔓植物,这些藤蔓植物的藤条比绳子还管用,林枫花了一个多小时,编了条十几余米长的藤蔓绳,牢牢的系在了瀑布上端的一棵老树上,用巨力拉扯了几番,发现还算牢固,这才将藤蔓的一端绑住自己的腰身,从瀑布上跳了下去。
  藤蔓很结实,林枫很顺利的就破开了那瀑布,双手把住了瀑布后的一棵迎客松。
  那松树也就手腕粗,被林枫抓住后荡了荡,落下几根松针,林枫随手掸去,整个人靠在松树边上,仔细打量着松树后幽深的洞穴。
  第553章 踏破铁鞋无觅处
  这是个一人高的出入口。
  藏在瀑布后,洞口竟然没有半点水渍,一股凉风自洞里吹出,令人全身发颤,深吸了口气,催动精气御寒,林枫微微一愣,这风中竟然有些许淡而素雅的香气,他心中一怔,这洞府,是女人在住?
  他看了看松树,再看了看洞口,缓缓的将自己腰部的藤蔓解开,进了洞。
  林枫全身湿答答的,却不管不顾,毕竟他现在体魄强大,已能做到不惧严寒,洞府并不深,里面有着一些夜明珠照亮,倒也不算黑暗,一直往里走,不过十来米的地方,便有个岔路口。
  所谓狡兔三窟,一些高人隐居也会故布疑阵,不过这难不倒林枫。
  他深吸了口气,循着空气中的香味,朝最右边的岔道走了进去。
  悉悉索索的脚步声,令得林枫有些许紧张,毕竟自己闯进了别人的家里,落在洞穴主人手上,打不过人家的话,那可是随时可能掉命的。
  不过,洞穴主人如林枫预期那般,好像不在。
  “咕咕……”
  林枫走到了直径的尽头,眼前是一处圆形的石室,他刚好踏入,一道如蛤—蟆叫的声音传出,林枫脚步一顿,随后没有感觉到人的呼吸,这才直接踏了进去。
  “咕咕……”
  那蛤—蟆叫声等到林枫进了石室之后,越来越急促,似乎在喊救命一般。
  林枫本来就做‘贼’心虚,进了石室之后便寻找着这声音的源头。
  只是一个呼吸的时间,林枫便在石室的右边角落看到个小洞口,大步走了过去,之前闻到的那淡淡的香风再度袭来,而那咕咕的叫声也更加的急促。
  林枫站在门口,扫了一眼里面,顿时一惊,这还真是个女人的洞府,他现在所在的房间,怕是她的闺房了。
  进了这洞府女主人的闺房,在左侧,林枫看了一只大鸟。
  这大鸟有公鸡大小,鹰头,鹰嘴,全身通红!
  鹰头火雉!
  这洞府竟然是小医仙的藏身之所。
  林枫心中狂喜,这可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没想到洪家人还真是他的福星,得了几百年的野山参不说,还能顺势找到小医仙的洞府,找到鹰头火雉,不过他要这鸟儿没什么用,要的是它的蛋。
  这房间里虽然只有一只火雉,另一只不知所踪,但林枫看到火雉站立的地方,是有两份食物的,林枫心头顿时活络了起来。
  石室内应该有火雉蛋。
  林枫扫了一眼石室内,开始翻找起来。
  那火雉见到林枫在石室内翻找,顿时急得拍着翅膀想要攻击,林枫甩出两根银针,锁住了它的喉咙,任其扑腾,就是发不出任何的声音,而后又用银针定住其身形,将其放到了小医仙的床上。
  搞定了火雉,找了半天,才找个一个玉石罐子,林枫眼前一亮,鹰头火雉的蛋有着先天之气,一般的器皿根本无法保留其灵性,唯有用玉盒盛放。
  这石室内只有一个玉罐子,恐怕就是盛放火雉蛋的东西了。
  将玉石罐子的玉盖打开,往里一瞥,林枫顿时老怀大乐。
  里面竟然有七颗火雉蛋,火雉一年两颗蛋,其中还有一颗是坏的,也就是说,这可是小医仙攒了七年的存货。
  火雉蛋如鸡蛋般大小,如玉石般晶莹,入手温凉如玉,林枫将玉石罐子一并放入了自己的行医箱下层,整个行医箱下层被塞得满满当当的,这才收回了鹰头火雉身上的银针,只是将它弄晕后便心满意足的离开。
  不过出了石室,看着还有两个岔路口,林枫有些好奇,便先朝着中间的岔路走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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