鹌鹑_分卷阅读_42
渐渐地,李白想得更通了些,至少,他说服自己“男朋友”这个称谓也没有想象中那么重要,杨剪会分出更多注意力给他了,身边也没有再出现新的人,他们一直很好,那就足够,那就不去想那三个被自己的懦弱错失的字了。
却还是免不了在意想不到的时候被提醒。
那是九月初的一天,李白正在储物室背包,戴耳钉,准备下班,他平时生怕那对儿红玛瑙被自己成天接触的化学膏剂熏褪色,或是被顾客盯着问及都是冒犯,于是工作时都戴其他耳饰,当时他才戴了右边那枚,灯灯的大呼小叫就穿透了理发店薄薄的墙壁。
他喊的是:“小白哥你男朋友来接你下班啦!”
店里还全是人呢,李白也不认为某些奇迹会从天而降,得出的结论就是灯灯胡说。夹住挎包,一边往左边耳垂捅耳钉一边往外跑,“瞎吵吵什么!”他冲灯灯皱眉。
灯灯却是一脸神秘,哼着歌走开了,李白确认按稳了那颗红豆,抬起眼一瞧,却忽地动弹不得。隔着几张椅子、几把翻飞的剪刀、一些蒸腾的水汽和一些漂浮空中的碎发,他听到轰鸣,看到玻璃墙外如血的黄昏,而榆树下停了辆火红的摩托,杨剪穿了身黑,骑跨在上面,唇边白烟袅袅,正冲他笑。
第22章鬼市
这辆二手雅马哈花掉了杨剪上次去上海比赛所得的大部分奖金,是他早在今年初春就看上的那辆,他说有些地方蹬自行车去太不方便,公交车他也挤烦了。而李白跳上后座,把他的腰抱紧,却在不着调地想着这人是不是真的能看透自己的所有心思,譬如把车胎扎漏的古怪想法——
摩托车胎可比自行车胎难扎多了。
想完就觉得好笑,李白骂自己病得不轻,把脸埋上杨剪后背,偷偷亲了亲。更好笑的是,这辆摩托本是他想买给杨剪做生日礼物的,也算给那人车马劳顿的大四加个油,结果节衣缩食攒了半年的钱,期间时不时去二手店看看,生怕它被人买走,至今还是差了大概三成,也就是四千多块钱。但杨剪的生日已经很近,他都打算找同事借或者找放贷公司了,没想到杨剪半声不吭,就这么骑着它出现在自己面前。
该说巧还是不巧?
隔着那件印着“格物致知,毕生穷理”的北大物院T恤,李白在杨剪肩头狠狠啃了一口。
杨剪正往三环路上挤,两手不敢离开车把,只得口头抗议:“你磨牙呢?”
李白把他抱得更紧了,目光瞥过旁边一辆小轿车,他觉得自己这小晚风吹得比那车里的空调凉快,“我在想给你送什么生日礼物!”
“不要别的,”杨剪成功拐过最为拥堵的那个入口,道,“把你牙敲了给我就行。”
李白哈哈地乐,郁闷立刻烟消云散了,反正攒的钱要花光!这一次花不完,就以后花在杨剪身上,他这么决定,又轻轻往那牙印上吹气,“咱们回家吗?这条路我没走过!”
“不回,”杨剪似乎已经开始对背后的折腾进行选择性忽略,弓起腰,专心贴着环路边的水泥围栏加起速来,“今晚去个好玩的地方。”
通常情况下,杨剪有一说一,没有就干脆闭嘴,从来不是爱卖关子的那一类人。但这天也许是风声太大,并且路况复杂大堵小堵从不间断,两人交流起来颇有些困难。李白枕着那截硬邦邦的脊梁,动不动就叫一声“哥”,也没有别的事,就是叫起来开心,心中有关“好玩地方”的粉红泡泡梦都飘起来一串又一串了,他觉得自己就像电影里跟着男友亡命天涯的女主角,独独缺顶纷飞长发。而杨剪总是沉默,心思显然还被栓在路上。
雅马哈轰隆隆的,先是闷头往南,后来又拐个弯一路奔向城东,直过了劲松和四方桥,眼见着途径地区越来越偏僻,天都黑透了,杨剪老远看清一块标牌,这才松了口气,带李白从高架路上下去,随便找了家烧烤店坐定。
等串儿的时候,他咬开一瓶冰镇北冰洋,递给李白,这样解释道:“校园戏剧节,我是道具组的,需要采买一点服装饰品。”
“你不当演员吗?男主角?”李白看着他的脸,心中深感可惜。
“没时间排练。”杨剪夹起一块糖拌西红柿。
“服饰经费有多少?”
“三百。”
“……那可以去动物园批发市场呀,”李白拿自备的纸巾擦了擦两人的桌面,“化妆品和道具饰品就去北新桥,我以前在文工团帮忙的时候认识人,还能便宜点。”
“多便宜?”
“打八折吧。”
“还有更便宜的,基本都是一二三折价钱,”杨剪指指身后,“就在旁边,十二点开始营业。”
李白往他所指处眯起眼望,只有烧烤摊灯泡照明范围外黑茫茫的夜色。他一脸的狐疑:“哪有市场半夜开张还一点光亮都没有。”
“黑才对啊,”杨剪展眉,“不然怎么叫‘鬼市’。”
李白瞪大双眼,立刻安静下来,吃上一口刚上的烤鸡胗,又被辣得猛灌北冰洋,他显然是有些害怕的,至于为什么没有再多问,可能是因为觉得杨剪既然带他来了,就不会让他两腿打颤地回去。
而杨剪瞧着这人喝个汽水还要咬瓶口的笨拙样子,好笑地想,有这一口鲨鱼牙,还有谁敢惹你。
所谓“鬼市”,位于东五环某不起眼角落,其实就是一个只在每周三凌晨开业的二手交易集市,以地摊为主,鱼龙混杂什么都卖,并且摊主以外地人居多,都是四处收来的旧货,一股脑全摆出来抛售。至于一周里的其他时候,它叫“大柳树市场”,也是做旧货生意的,不过有专门的铺面和监管,价格也比较高,总之完全不存在什么玄虚,更没有鬼神摆摊,纸钱付款。
然而李白仍然被“鬼市”这个名头所震慑,从烧烤摊出来就紧紧跟在杨剪身后。进了那个老旧牌楼似的入口,他又不太舒服地察觉,这四围人声鼎沸,黑影幢幢,而照明仅靠路边几盏破落街灯,以及少数摊主自备的小电灯泡。
李白靠得更近了,几乎要挽住杨剪的手,把自己贴上去。其实以前在南京,他经常不可避免地往这种黑咕隆咚的犄角旮旯里钻,尤其最后打工的那家理发店跟自己宿舍之间隔的那条暗巷,约有一千米长,抢劫杀人闹鬼,隔着传说层出不穷,还常有人趁暗直接扶着墙开搞,叫声就跟春天野猫打架似的,李白亲眼见过,但就算跟他们擦肩而过也从不犯怵。他总在心里跟自己说:我不怕坐牢,也不怕枪毙,谁敢招我我就杀谁。
可以这么说,那会儿他有种光脚不怕穿鞋的豪情。现在倒是犯了软,杨剪在身边,他总觉得像拖家带口,路过的人一个个的又看不清脸,越看越像是混进了暴徒和小偷,要是真出了什么岔子,那就是杨剪跟他一块倒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