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嫁豪门:总裁欺身成瘾_分卷阅读_630
可是,只有他自己心里清楚,他老去的,不是外表,而是内心。
如果说,和叶知秋的感情,像是掺杂着罂粟花的爱恋——他当初接近她的目的,不是为了感情,而是为了打击凌慕枫!可是,渐渐的,他发现自己居然落入了情网!然后,欢喜,愤怒,忧愁,甜蜜,最后,却是失之交臂。
而与秋依弦,则是一场遭遇战。平心而论,他觉得自己,和秋依弦的最大特点,就是——太过相似!
怎么不是?初相遇,他心爱的女人嫁给了别人,她相处数年的男友背叛了她。两个寂寞的人,两颗寂寞的心,碰撞在一起,激起的火花,燃烧了彼此!
若说唯一的区别,就是相遇之后,他堕落,她依然纯净。然后再相遇,纠缠,他在她的纵容下放任了自我,她却在他的无情里痛苦自伤。等到发现真相的那一刻,她已经遍体鳞伤,只想远远逃开。而他,恰好错过。
从内心深处,两个人都是温柔型的。只是,一旦跃过了底线,那么,任凭天打雷劈,也不会回头!
错了,他真的知道自己错了。可是,大错已经铸成,一切,无法挽回……
一口烈酒下肚,一股火辣的气体,从喉管沉入胃部,又在一瞬间,冲上脑袋,扩散到全身!
他眼睛,瞬间泛着妖异的赤红!
忽然间,他的手机铃大作!
随手拿起来一看,来电显示的名字,居然是——凌慕枫?
“喂,什么事?”
他歪着脑袋接电话,一副无所谓的姿态。那边,凌慕枫听到了这里的响动,立即问:“你在什么地方?怎么这么吵?”
“我?我在你原来最喜欢去的地方!”秦亦书笑了笑,酒精,似乎帮助他忘记了不开心的事情,整个人的四肢异常慵懒,可是情绪,却很兴奋!
“有急事,你告诉我你在哪里!”
凌慕枫过去也是经常混的主,他一听就知道,秦亦书大着舌头,又是身处酒吧,必然是喝多了。
“你要过来?”秦亦书有点惊讶,随即,拉着一位服务生,问清了地址以后,告诉了凌慕枫。
“好,你别动,我马上过来!”
说完,他“啪”的一下,挂了电话!
秦亦书无所谓的笑了笑。这些年,他因为心系秋依弦的缘故,和凌慕枫相处的还算是可以的。
只是,两个人之前有芥蒂,怎么可能说忘就忘?
当然,在叶知秋的帮助下,两个人虽然表面上依然是你骂我我骂你,你打我一拳我还你一掌,但是其实两个人心里都懂:
如果有事要麻烦对方,他一定会竭尽全力!
果然,半个小时以后,凌慕枫赶到了这家酒吧。在人群中找寻半天,好不容易才找到趴在吧台上独自喝酒的秦亦书。他的面前,已经摆放了七八个空瓶了。
秦亦书此时还端着一瓶酒,看到凌慕枫来,他醉眼惺忪的笑了笑:“你来了?服务生,再拿一瓶酒!”
说完,他举起酒瓶,又喝了一大口。
“别喝了!”凌慕枫立即夺去他手里的酒瓶。
虽然说,他也知道,秦亦书最近为情所困。但是,他绝对没有想到,秦亦书居然会困到这个地步!
眼前这个抱着酒瓶,脑袋歪斜,瞳孔散大,嚣张讨厌的男人,真的是那个温文尔雅的秦亦书?
酒瓶被夺,秦亦书似乎一点也不生气。他只是看着他,傻傻的笑了笑,这时,刚好服务生给他又开了一瓶酒。秦亦书立即抢过,又喝了一大口。
凌慕枫一见到他的模样,就知道秦亦书到底是在烦心什么。他也不去劝告他,只是手臂倚着吧台,笑了笑:“大晚上的,你除了喝酒,就没有别的话好说?”
“是你自己要过来的。”秦亦书乜斜了他一眼,懒得多说话,又喝了一大口酒。
“这样喝酒,一点意思也没有。”凌慕枫勾唇一笑,随即扬起手,打了一个响指:“服务生,来一瓶芝华士25年。”
服务生将酒拿到之后,凌慕枫只是轻轻一笑,随即,一把夺去了秦亦书手里的酒杯,将威士忌的酒瓶高高扬起。一道清亮的酒液,从杯子里注入秦亦书的酒杯中。两种酒液,在杯中荡漾着混合。
然后,凌慕枫再向服务生说:“你们这里有鸡蛋吗?对了,再给我一个杯子来。”
服务生拿来,凌慕枫帅气的把鸡蛋往酒杯上一磕,蛋黄和蛋清,瞬间分离。将盛着蛋黄的鸡蛋壳扔到一边,凌慕枫又将鸡蛋清倒入混合酒中,随即,掏出自己口袋里的打火机,一点——
“轰”的一下,他的手里,绽放出一朵极为绚烂的酒花。他的表演,顿时也吸引了周围不少人的注意,纷纷回头看情况。
“酒,要这样喝才好喝。”凌慕枫笑着把一杯酒递过来,秦亦书看也不看,拿起来一口喝掉。
旁边,顿时发出一阵叹息声,好像是暴殄天物的感觉。
凌慕枫只是笑,他知道,秦亦书会这样喝酒,必然就是那个女人的事情。
正文 第二百二十四章 痛苦自伤
说来好笑,秦亦书原来不是挺厉害的吗?差点拐走自己老婆不说,而且三年前还花名在外,是一把能手,现在怎么就为了那么个小女人,伤心伤身,一点气度也没有了?
这还是他认识的那个,虽然外表温文尔雅,肚子里一肚子坏水的秦亦书吗?
那个看起来娇娇怯怯的女人,居然会有这么大的能力?以及——这么大的决心?
又看着秦亦书三瓶酒下肚,凌慕枫终于有点坐不住了:“喂,你不至于吧?”
“凌慕枫,你知道吗,我曾经很讨厌你。”这个时候,秦亦书忽然停止喝酒,乜斜着眼睛看了他一下。
“我当然知道。”凌慕枫微笑,“谁叫你打我老婆的主意。”
“还是在七年前。”秦亦书没有接他的话,而是自顾自的说,“七年前,你去过一起洛杉矶。也许,你自己都不记得了。那时候,我还在伯克利读书,恰逢意外,我也去了那一次的活动——好像,是你们公司和美利坚的能源大亨办一个合作项目。我还记得,那一天天气很热,但是,当你出现的时候,不管是华夏国人,还是美利坚的,或者是其他肤色的人,都被你的风采所折服。我在人群中,就想,将来,我一定要比你更厉害,比你更强!”
凌慕枫有点惊讶,他在七年前,确实去过美国,但是,他对当时的情况,一点印象都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