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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嫁豪门:总裁欺身成瘾_分卷阅读_238

  正文 第一百六十三章 世事难料
  收紧了拳头,逐渐皱起眉毛。无论如何,她已经完全被凌慕枫占据了,凌慕枫……
  他也在嫉妒,和秦亦书一样嫉妒。他嫉妒的理由也和秦亦书差不多。他嫉妒,为什么凌慕枫一路出生都顺风顺水,是众人面前的焦点,女人们争相仰慕的对象。他嫉妒……为什么到头来,他会得到像叶知秋那样的女人!
  下了第六节课,叶知秋拿着台词本,乖乖的去到大礼堂。中午的时候,她已经粗略的看了一下台词本,着实要说话的地方不多,不过几句串词、开场白和谢幕语。当然,会不会怯场就不好说了。
  到了大礼堂,校领导什么的都已经到场了。叶知秋很礼貌的打好招呼,看了看,似乎那个传说中的大帅哥男主持人还没有来。
  她也不急,就坐在一边看着台词本,默默的背着台词。
  不久,大礼堂的门打开,一个浑厚的男音说道:“不好意思久等了,我是辛之阳。”
  叶知秋一愣,起身转头,看到进来一位高大阳光的男人,对着所有人微笑。她不免瞪大了眼眸,惊讶的问:“辛之阳,是你?”
  辛之阳阳光温纯的眼睛落在了叶知秋的身上,疑惑了一瞬后,一脸兴奋的说:“你是叶知秋?”
  校领导们全都站在一边,奇怪的看着这两个相认的男女。叶知秋连忙解释说:“我和辛之阳是研究生时候的同学。他也是n大文学院毕业的。”
  校领导这才点头,而后又笑笑说:“你们认识啊?那就好,想必你们的合作也会比较顺利。”
  “和我合作的人,是你?”辛之阳又是诧异的看了看叶知秋,眼底有一丝的惊奇。
  “想不到我们隔了一年,又见面了!”下了第八节课,两人练习完,一路的走着。
  “是啊,我还以为,我延期毕业以后,同学都会不认识了,没想到还能再见到你!”叶知秋也笑。她当时学的是古典文学,而辛之阳学的是新闻传播,不过都在一个学院里,又是老乡,彼此还是认识的。
  辛之阳笑问:“你现在在这里教书?”
  “是啊,教语文。我这也算‘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了!”叶知秋笑。
  两个人在安静的校园里走路。第八节课,只有高三初三,和高二的人需要上,其他的年级早就放学了。两人低声的交谈,不时说说笑笑。毕竟,辛之阳不仅仅也是x城一中的校友,而且也在n大文学院读过书。相对于叶知秋的情况,他还比较了解。
  说实话,三年前他刚刚从别的学校考入n大的时候,再一次见到叶知秋,两人都有些惊奇。他们之前在一中同校不同班,彼此只是似乎知道有这么个人,但是不怎么熟悉。念研究生的叶知秋,整个一副深居简出、抱着学术书泡图书馆的乖乖女。而辛之阳因为帅气的外形,得当的言行,和时尚的打扮,早就是n大的风云人物。
  可他们谁都没有想到,这么一个行事低调,朴素沉默的女生,居然是一个豪门千金。而且,会嫁给著名的花花公子、时尚界的宠儿、上城首富凌慕枫。婚讯传来的时候,绝对是n大校园内的重磅炸弹!
  他们两年以后的高调离婚,也震荡了整个上城。对于熟悉叶知秋的辛之阳来说,虽然有这样的结果并不奇怪,也让他有些感怀。
  而这样一个传奇人物,就在自己身边……
  辛之阳叹了口气,再次看了看她。猛然间发现,叶知秋的变化几乎是翻天覆地的。三年前刚入学的叶知秋,不过是个普普通通的邻家女孩。带着点婴儿肥,戴一副黑框眼镜,穿的普普通通,笑起来的时候牙齿稍稍有那么些参差。而现在,她却是清瘦身材,下巴尖尖的,脸小小的,越发突出了精致的五官。没有带眼镜,一口糯牙格外引人注目。而身上也穿着合体剪裁的小风衣,素淡的风格,并不扎眼,却看起来很舒服。
  目光落到那张脸上,因为不用化妆品的缘故,她的脸看起来格外的清新爽洁,鲜嫩异常。辛之阳常年在娱乐圈打拼,当然知道不少女明星上妆前光鲜亮丽,一卸了装,脸上的细纹多的能夹死苍蝇。而且她还不用香水,那些蹿了味儿的刺鼻香精,让他有些反胃。叶知秋这样多好,清清爽爽、干干净净,在她身边的时候,呼吸到的都是甜美的香气。
  没想到,她真是个美人!
  察觉到她手上没有戴婚戒,辛之阳随口问了一句:“听说你去年离婚了,现在呢?”
  叶知秋无奈的耸耸肩。她的其他同学还能瞒得住,混迹于娱乐圈的辛之阳肯定是知道这些八卦的。但是她现在和凌慕枫还没结婚呢,只好说:“还是单身。”
  “哦,”辛之阳点点头,又调侃一句,“像你这样的大美人,要是来了我们电视台,一定会受到重用的!”
  “你别逗了,我可是上不得台面的!”叶知秋连忙笑着说。
  “哪里是谦虚?你普通话说的那么好,而且人也很水灵很干净,比我们台里的不少女生都……”辛之阳说到这里,闭紧了嘴。很多事情,一旦说开了就没意思了。大家都知道这是潜规则,可是也没有办法。
  娱乐圈的黑幕见了不少,甚至有不少富婆看上他的帅气阳光,还曾想过捧他当牛郎。面对那些外表光鲜亮丽,内里脏乱得令人作呕的人物,只是结过一次婚的叶知秋,无疑更加的纯净。
  “晚上你一个人吧?我请你吃饭?”辛之阳笑着问。
  “哟,名嘴请客?这可是不好意思了!”面对他,叶知秋也有些贫嘴。
  两人说笑着正准备出校门,刚刚打扫完教室卫生,正准备回家的王仲林,撞见了他们。
  “苏老师。”
  他冷冷的对叶知秋打了声招呼。至少……比起“大嫂”来说,他更喜欢叫她“苏老师”。
  叶知秋吓了一跳,对上王仲林有些阴冷的眼神,她瞬间回想起那天不愉快的经历。可是身边已经没有凌慕枫了,只是辛之阳有些奇怪:“知秋,她是……”
  “哦,他是学生,别班的。”叶知秋缓了缓,连忙开始解释。
  “老师,这么晚了你还不回去啊?”王仲林面无表情的“关心”她一句,眼神却阴冷的可怕。
  “嗯,我和辛之阳排演呢,百年校庆。”叶知秋被他的气势镇住了,她主要还是害怕,王仲林那天疯狂而凌厉的表情。
  “哦?”王仲林的眼神又瞟到辛之阳的身上,若有所思的笑了笑,“看来,那个人,敌人真多!”
  那天,梅桂对叶知秋提到的,关于金贤重和柳萧潇的隐秘,以及秦亦书和她的纠缠,王仲林也知道了。
  说完,他又礼貌的说了句:“老师,我先走了,再见。”
  等王仲林的身影完全消失在远处,叶知秋才松了口气。说到底,她还是没有办法忘记他那一晚的粗鲁。一个本是她的学生、她的小叔、她的晚辈的孩子,居然会像过去的凌慕枫一样,对她做出那样的事情。身份的错位,甚至比那件事情本身,更让她觉得恐慌。
  说到底,他再是个孩子,比她小九岁,也是个正常男人。男人和女人先天上的不同,足以弥补年龄上的差距。
  辛之阳奇怪的看着阴冷的王仲林和惊诧莫名的叶知秋,有些奇怪。不过,他也不会白痴到真的去问她,而是说:“我知道有一家店不错,不如我们去那里?”
  “好啊,你请客,你决定。”恢复了的叶知秋,马上变成一副可人的样子。辛之阳于是笑,打开了车门,两人进去。
  找到那家店,因为辛之阳好歹算是名人,不敢在大厅吃饭,于是要了个包间。两人一面吃饭一面交谈,气氛很是融洽。
  正在杯盘碗碟之际,一个电话打来,是凌慕枫的。
  “干嘛?”叶知秋没好气的说。她还是有些生气的,凌慕枫明明答应了自己周六一定会赶回来,但是却失约了。而且,那天还是他的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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