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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小子_分卷阅读_1

  本书由 心随我动 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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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小子》
  作者:三千风雪
  文案
  一个男主不停自己打脸的故事!
  “我不会喜欢男人。”
  “我不会倒贴别人。”
  “我喜欢胸大的女人。”
  “我讨厌面瘫脸的人。”
  “全世界就算只剩下他一个人,我都不会喜欢他。”
  可是有人看见你在教室趁她睡着偷偷亲她
  “……”
  女主个性冷淡,女扮男装
  男主嚣张跋扈,又奶又酷
  隐忍厚积薄发霸道总裁女主x少爷脾气中二病奶酷小可爱男主
  女主男装,男主前期最大纠结:我是gay,我不是gay,我是gay,我不是gay……
  男主年下小奶狗,男友力与萌吐奶并存
  一个互看不爽,互相折腾,相爱相杀从校园到婚纱的故事~
  一句话文案:小王子走过无数星球,温柔的狐狸教会了她爱与成长,她却无可救药的爱上了任性嚣张的玫瑰
  内容标签:花季雨季 欢喜冤家 女扮男装
  主角:李明珠,陆遥 ┃ 配角:很多配角 ┃ 其它:欢喜冤家,校园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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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楔子
  李明珠妈妈的小三,做的不明不白的。
  她怀着李明珠,被正房找上门,扇了两个巴掌,才知道自己是做了小三。
  李明珠的爸做的一篇好文章,讲的一口好文采,曾经大学的时候是辩论队的一号选手。
  李明珠的妈就这么被骗的团团转。
  吃了两个巴掌,挨了一顿揍,被赶出了家门。
  李明珠她妈还没反应过来:怎么自己正经谈个恋爱,谈到要结婚了,就成了小三了。
  而这两个巴掌,除了让李明珠的妈脸肿了好几天之外,还顺带毁了李明珠的童年。
  她妈哪知道:是个精神承受能力这么差的。
  农村出来的女人,却生了一张娇艳的脸,是个草包美人,大字不识几个,被李明珠她爸骗上了床。
  这个见识短浅的女人,原本等着李明珠生下来,是个男娃,就好母凭子贵。
  可惜李明珠不争气,少长了一块肉,是个女娃。
  李明珠的妈就这么疯了。
  疯了之前还去当过一段时间妓女,彻底自暴自弃。
  李明珠就在这样的环境里,艰难的从一尺长,长成两尺长,两尺长,长成会下地走路。
  长到六七岁,还没有死,真是个奇迹。
  大家都觉得她是奇迹,不但没死,还很倔强的活着,像踩不死的狗尾巴草。
  她妈不给她做饭,她就去菜市场捡烂叶子吃,煮在锅里,一边吃一边恶狠狠的瞪着她妈。
  李明珠她妈疯的彻底,有一回没把她绑住,疯到了大街上,叫电动车撞断了腿,电动车赔了一笔钱给李明珠她妈,三千五。
  李明珠疯子妈的腿,就换了三千五。
  她住在胡同里,街坊邻居喜欢时不时怜爱她一下,把她挂在嘴边念叨:哎呀李明啊……李明他妈真是个造孽的啊……
  李明珠面无表情的嚼着捡来的烂梗菜叶子,咬的苦仇大恨,听久了,也不知道半只脚都踏进棺材里的老东西是骂她妈,还是骂她。
  李明珠把三千五存了起来,她七八岁的年纪,从对门口房东的电视机里,学到了一些道理。
  有些有用的道理,有些狗屁不通的道理。
  但李明珠这么小的年纪,却牢牢的记住了房东每天吹嘘自己儿子的话:我儿子考上了什么什么大学,一年赚多少多少钱,住多大的房子。
  李明珠虽然不明白,房东儿子住大房子,房东为什么住土胚房。
  她回头看了眼瘫在床上骂她小杂种的她妈,有些明白房东儿子的想法。
  李明珠这时候就知道了:读书能赚大钱。
  能赚大钱,住大房子,能吃好饭,穿新衣,还能请个保姆照顾她半死不活的妈。
  李明珠对此很是向往,七岁的年纪,手里拿着三千五百块,自己给自己找了个民办小学报名。
  老师问她家长呢,她就说家长在上厕所,让自己先办着。
  民办小学,在h市如过江之鲫,给外来打工的农名工子女读书,师资一流:一流的差。
  李明珠可能遗传了她爸,天生是个当演说家的料,撒起慌来面色不改,沉着冷静,把一流师资差的老师,糊弄的团团转。
  她拿着自己性别为男的身份证、户口本,给自己报上了名。
  李明珠她妈大骂她不孝子,杂种,狗东西,有钱不给老娘买肉吃,上你婊子妈的学。
  李明珠便从外面捡了一根棍子,手腕那么粗,敲在床头,她妈一开口骂她,她就拿棍子在床上打一下。李明珠小心的避开她妈的身体,打在厚厚的被褥上,以示威胁。
  李明珠的表情阴寒,实在不像一个孩子该有的表情,她说,“你再说一句试试看。”
  李明珠她妈不敢说了,闭上嘴。
  她就用这个木棍威胁她妈。
  李明珠事实上认为:她妈说的没错,她不就是有个婊子妈,上婊子妈的学有什么不对。
  她用木棍恐吓自己老母,晚上煮饭给她吃,伺候她拉屎撒尿,给她洗衣做饭。
  李明珠一天十二个小时,表情都很阴寒,戾气极重,不像个姑娘。
  偶尔温情的时候,坐在她妈的床头,也会和她疯子妈讲讲道理。
  她一般讲这个三个道理:
  一,我要读书
  二,读书才能赚钱
  三,我赚到钱之前,你不能死
  李明珠的疯子妈不知道听没听懂她的道理,疯了这么多年,也硬撑着没死。
  李明珠的童年,就在拿棍子威胁自己老母,去早餐店乌漆嘛黑的后院刷碗,在菜市场里捡些烂叶子,补贴家用,活了下来。
  她一条红领巾用了六年,红的都洗成白的了,把革命烈士的鲜血洗没了,终于读上了初中。
  李明珠这六年,穿着男装,在学校从来没去过厕所,头发永远剃成小平头,端端正正的坐在教室:装男人。
  她的前半生,除了让自己不要饿死之外,人生中第二重要的事情,就是把自己装成男人。
  李明珠的本事再大,口才再好,也忽悠不了派出所的警察。
  她身份证被她的疯子妈改成了男,她不知道她妈当年是怎么做到的,但是她这时候,决计做不到。
  李明珠做不到改变社会,只能改变自己,好在装男人不是个复杂的事情,她只需要好好读书,不要说话,每天阴寒着脸,没人愿意和她做朋友。
  她不需要朋友,她只需要在这个大家都吃好喝好的社会里,能吃到一顿饱饭。
  这个愿望在她初中结束的时候,终于实现了。
  李明珠读到初中结束,成绩傲然,名列前茅,直接保送重点高中,学费全免。
  她也在这个时候,拓宽了业务,找到了一条新的致富之路:冒充大学生给人补课。
  李明珠在撒谎这方面,很有天赋。
  她在学校里面阴沉着脸,实际上私底下开拓了很多业务:比如帮忙写作业,帮忙考试作弊,你情我愿,拿钱办事。
  李明珠这样的好学生,老师万分信任她,绝不相信她会帮人作弊。李明珠就利用这一点,帮所有人作弊。
  真是辜负老师的信任。
  李明珠于是在持续性辜负,间歇性愧疚中,业务渐渐熟练。
  别人放暑假写一份作业,她放暑假写二十份作业,非免费,分成上、中、下三个质量,收取一定价钱。
  李明珠这时候,练就了一个本领,堪称人形复印机:那就是三只圆珠笔绑在一起并排写。
  她做这份不怎么光彩的工作时,她的疯子妈就要吵,吵的天翻地覆,吵得她无法安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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