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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我一条染色体_分卷阅读_81

  金戈?我?不可能吧,相差七岁呢……
  别说金戈对我有没有那方面的想法,总之我对他是绝对不可能的。
  叶男神接着说:“虽然只见过一次,但是觉得那孩子对我有股很强的敌意。”
  我笑着打哈哈,“哎呀,他对谁都那样。”
  “是吗?”
  “嗯,是的!”
  叶男神没再问话了,静躺了一会儿后,双手从善如流地爬上我的背,轻轻地抚摸着,我顺从地躺在他在怀里,任他搂住我温存一番。
  自从那夜旅馆经历了第一次后,叶男神虽食髓·知味却也克制得很好,一个星期最多三次,而且体贴我身板小承受不住他,通常不会持续太长时间。
  不过近日来我身体渐渐被开阔得可以足够容纳下他后,次数就明显频繁了起来,现在每天晚上除非他回家太晚我已经睡下了,不然的话都会有一次。他对这事的步骤和技巧越来越娴熟了,对我的身体也越加了若指掌,每次都有些花样弄得我欲罢/不能,我觉得我们在某些方面也越来越有默契了。
  这样的生活应该是很理想很幸福的,可我不知为何就是觉得哪处不够顺心如意……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雷桐天天的地雷~
  哎,感冒了头发晕浑身不舒服中qaq 提前祝大家中秋节快乐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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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第72章 小孩
  两天后的下午五点,我正在翻冰箱找食材思考晚上炒什么菜的时候,突然受到一条短信,“我现在登机了,两个小时后到。”
  望着手机,我懵了一会儿才想起来金戈前几天说过要来k市。
  我拿着手机停了很久,思考着究竟应该怎么对付他。
  狠了心不去接他让他一个人在机场呆着,等他心灰意冷、知难而退,然后自己回h市?
  不知道他会不会一根筋地坐在那死等一晚上,不见到人就不肯走,然后被保安赶出去。
  以我对金戈的了解,他那犟脾气十头牛都拉不回来,第二个可能性比较大一点。
  唉,想来想去,还是于心不忍。虽然金戈平常看起来一副趾高气扬、唯我独尊的样子,但说到底也只是个心智还没成熟的小孩子,放他一个人在这陌生的城市里置之不理的话说不定会遇上什么危险。
  思来想去,最后我还是决定去机场接一下他,让他在k市住一晚后明天就把他赶回h市去。
  我下午六点钟从公寓出发,到了机场差不多就七点了。
  飞机晚点了半个小时,我在接机大厅候了好一阵子才见到金戈酷酷地戴着一副黑色大墨镜从通道里走出来,他头上斜戴了一顶棒球帽,身后背着个休闲的迷彩双肩包,十足的潮男味,要不是他朝我招了招手我还真没认出他来。
  走到他身边,我撇了撇嘴,揶揄道:“遮得这么严实干嘛,又不是明星,还怕狗仔队认出来?”
  金戈堂而皇之地反驳我:“这是时尚,你懂不懂。”
  “……”
  代沟啊= =。
  金戈是下午五点钟上的飞机,应该还没来得及吃晚饭,我便领着他先去找个地儿把肚子填饱了。
  他还真是进行了一趟说走就走的旅行,连个行李箱都没带,就背了个包,所以我也不急着帮他订酒店寄存行李了。
  坐上出租车,我问他:“你想吃什么?”
  金戈耸了耸肩:“whatever,客随主便。”
  “……”哎呦喂,一上来就给我卖弄起英语来了,看起来有进步呀。
  既然金戈说吃啥都可以,那我就随便带他去了一家味道还不错的餐馆里吃小龙虾和烤鱼。
  这家店生意很火,一到晚上大厅里就人满为患,找不到位置坐,只能开包间了。包间里虽然手机信号不太好,不过反正也没人会打电话找我,叶男神很晚才回家,一般这个时候不会联系我。
  金戈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胃口比较大,我点了三斤小龙虾,一大盘碳活烤鱼,怕他不够吃,又叫了几份特色小吃。
  我将菜单递给金戈,问他还有没有什么要补充的,他翻了几页,对服务员说:“再来两瓶啤酒吧。”
  我皱了皱眉,正想制止,但转念一想自从来来了k市,天天粗茶淡饭,基本没怎么出去吃过,更不曾大快朵颐、痛痛快快地喝酒吃肉过了,一嘴馋起来我也就不想阻止了,反正两瓶酒也不算多。
  坐了一会儿,主菜还得等一阵子才上,小吃和啤酒倒是现成的,很快就端上来了,我用牙齿咬开瓶盖,略过了玻璃杯,很豪迈地直接对着嘴干了起来。
  金戈怔怔地看着我,佩服道:“真厉害。”
  我笑了笑,没说话,夹了一粒盐焗花生米丢进嘴里有滋有味地嚼了起来,啊,真香,啤酒配花生米果然是亘古不变的经典美味啊。
  金戈也夹了几粒花生米吃,默默地喝了一会儿酒后,突然问我:“你男朋友怎么没来?”
  我耸耸肩,“他忙着工作啊。”
  “这么晚了还工作?”金戈诧异地挑了挑眉毛。
  我喝了一大口酒,“唉,不算晚了,他基本每天晚上十一点过后才回家。”
  “……”
  话到这里,服务员敲门进来,端上香气勾人的麻辣小龙虾和烤鱼,红通通的卖相看着让人食欲大增,我忍不住嘶溜嘶溜地流口水,不客气地拿起筷子就开始大吃起来。
  金戈闷闷地说:“你怎么不给我夹菜就只顾着自己吃了。”
  我丢给他一个白眼,“自己没手啊!”
  他脸色并不好看,“那你会给你男朋友夹菜吗?”
  我毫不犹豫点点头,“当然会啊。”
  “……”
  我先将鱼头啃干净了,抬起头看见金戈还在那目光灼灼地盯着我看,筷子都没动一下。
  我被他盯得全身发毛,干咳了一声正要说话,他却抢在我面前开了口,“你跟他在一起幸福吗?”
  “……”我古怪地瞥着他,干嘛突然问这么肉麻兮兮的问题啊。
  “幸福是幸福啊,不过幸福也是要付出代价的。”
  “我觉得你们并不适合。”金戈直言不讳道。
  要是放在以前,听到这话我肯定要很不爽地骂他一顿,但现在的心境却多少有些不同了,我只是苦笑了一下,说:“可能我们真的不太适合,但谈恋爱不是在商场里买东西,凭的是感觉,适合我的我不一定喜欢,那又有什么用,两情相悦最重要不是吗,而且两个人相处本来就是要互相理解互相包容,不可能什么事都顺着我的意。”
  金戈脸上没什么事情,静静地说:“听起来你在这边过得不是很好,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
  最近都没怎么和艾玫、霜雪联系,有什么心事的时候找不到倾诉的对象,更不可能去找叶男神说,只能一个人们闷在肚子里慢慢消化,金戈这么一问,就像把我话匣子打开了似的,我
  将这些日子里和孔琴母女之间发生的事情通通告诉了金戈,末尾忍不住叹了口气,幽幽道:“哎,他啊,就是天生的走到哪里都有人追捧的命,我知道以我的条件是自己高攀了他,但我以为只要和他在一起后就能慢慢地追赶上他的步伐、和他在一条水平线上,不过这个想法还是太不实际了,他从小就高人一等,各方面都优秀得让别人望尘莫及,他可能永远也体会不了我在背后仰望着他的心情吧,所以他才不能理解我为什么那么害怕失去他,为什么那么没有安全感,他总觉得是我多疑多虑了。”
  我没头没尾地讲了一大堆,原本以为金戈会给我一些实际性的建议和安慰,结果他就直抒己见地丢给我冷冰冰三个字:“分手吧。”
  “啊?”我瞪大了眼睛看着他,以为自己听错了。
  金戈又认真地重复了一遍,说得头头是道:“既然你每次看到他和那个女人在一起就觉得心塞,而他又有自己的坚持不能对那个女人的困境冷眼旁观,那能怎么办?既然说不通那就分手呗,分手了就不关你的事也不用你操心了。”
  “……”我拉下脸,不悦地瞪着他。
  这人是来捣乱的吧!这提的什么破建议啊!就见不得别人好!
  我决定不再搭理他了,一点意义都没有。
  也是,跟一个十六岁的小破孩讨论这些伤春悲秋的话题能有什么结果啊,还不如自己借酒消愁呢。
  我拿起酒瓶仰头往嘴里灌了一口,却发现瓶底不知何时已经空了,本来只打算喝一瓶的,结果这瓶这么快就喝完了,太不过瘾,我又叫来服务生让他再给我拿两瓶啤酒。
  金戈把他手里那瓶递给我,说:“先喝我的吧。”
  我抬头看着他,不知道是不是灯光的原因,他乌黑的双眸里流转着琥珀色的光华,仿佛一块纯净剔透的琉璃,之中蕴含了很多我一时理解不了的情绪,但那一份关怀和温柔却是真真切切的。
  温柔?不会吧,金戈那火爆脾气怎么可能跟温柔这两个字搭上架。
  我怀疑是自己看错了,待要睁大眼睛仔细看清楚时,金戈却很不自在地扭过头躲开我直接的视线,两颊仿佛火烧云般,渐渐转作绯红。
  ……害羞了?
  为什么要害羞?
  我耳边突然想起那天叶男神问我的话:“你学生是不是喜欢你?”
  对照起眼前金戈这样一反常态的腼腆,倒真是有些可疑。
  我当时脑子一热,便直截了当地问他:“金戈,你是不是喜欢我?”
  他微微怔了一下,仍是不敢看我,迟迟没有回应。
  我见他沉默不语,气氛有些尴尬,便哈哈笑起来打圆场:“哎呀我就说不可能嘛,哈哈,我再比你大几岁你都能叫我阿姨了,哈哈真好笑……”
  “是。”
  “啊?”我笑声戛然而止。
  “我说是。”
  我迷茫地看着他,缓慢地眨了两下眼睛。
  他突然转过身抓住我肩膀,一字一顿慢慢地说,“我、是、喜、欢、你。”
  我瞠口结舌,下意识地拧了一把自己的大腿,很痛,不是在做梦。
  几秒之后才反应过来,我僵硬地咧了咧嘴角,尽可能管理好自己的表情,笑嘻嘻地说:“你知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你喝醉了吧。”
  “我没醉!”
  “你一定是醉了,小屁孩一个,还说什么喜不喜欢。”
  “你别老把我当小孩看!”金戈着急地吼道。
  “你本来就是小孩。”
  “我不是!”
  “你就是!”
  “你……”金戈气急败坏,突然扣住我的脑袋一把将我朝他怀里按过去,我想要反抗已经来不及,嘴唇好像被什么硬硬的东西磕了一下,他的双唇紧紧地贴了上来,我震惊地睁大眼睛,用力推开他,像是被泼了一盆冰水,浑身酒意顿时全部驱散了,骤然清明,“你疯啦?!”
  他摸了摸磕破的嘴角,挑衅地看着我:“还觉得我是小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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